揭開李常受地方召會 · 資料與背景

離棄基督仍然得救?李常受對離道背教的教導

歷史上的基督教傳統對原因看法不同,卻一致認為:離棄基督、始終不回轉的人,最終不能得救。李常受卻教導,這樣的人仍然得救,只是暫時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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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插圖:夕陽下,一位披著斗篷的旅人沿著蜿蜒的路獨自走下山,遠離山頂燈火通明、城門口聚集著人群的城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希伯來書 3:12)

每一個基督教傳統都必須回答希伯來書第六章和第十章的警告:一個曾經承認基督、嘗過天恩滋味的人,後來離開了,會怎樣?改革宗的回答是:真實的信心必定堅忍到底,所以最終離棄基督的人,顯明他們從來不真屬於祂:「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約翰壹書 2:19)。天主教、東正教和阿民念派的回答是:信徒可能離棄而滅亡,除非他藉著悔改得以恢復。這些傳統對原因看法不同,對結局卻看法一致:離棄基督、始終不回轉的人,最終不能得救。

李常受指名拒絕了這兩種回答。他說阿民念派「誤用了聖經的這些段落」,又說加爾文派認為離棄的人是假基督徒,這種讀法「是荒謬的」(《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 ↗)。他提出第三種回答:離棄的人仍然永遠得救,這些警告說的只是在要來的國度裡得賞賜或受懲罰。

這不是枝節問題。如果任何曾經承認信仰的人,不論之後如何都永遠穩妥,那麼聖經為了喚回迷失之人所發的警告,就被轉移到別處;一個已經離棄基督的人,也可以被保證說一切安好。下面,我們把李常受自己的話,與它們所回應的經文並排來看。

「加爾文派無法使聖經的這些段落與他們的教導調和,就說那裡所提到嘗過天恩、於聖靈有分的人是假基督徒。但這樣說是荒謬的……國度裡得賞賜或受懲罰這件事,乃是加爾文派與阿民念派之間的橋樑。」

「The Calvinists, unable to reconcile these portions of the Word with their teaching, say that the persons mentioned there as being tasters of the heavenly gift and partakers of the Holy Spirit are false Christians. But it is ridiculous to say this… This matter of prize or punishment in the kingdom is the bridge between Calvinism and Arminianism.」

李常受,《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一篇 ↗李常受解釋他為何拒絕阿民念派和加爾文派對希伯來書警告的讀法。

李常受與聖經,並排對照

下面是李常受的四句話,每一句都與它所回應的經文並排。接下來各段逐一討論。

李常受與聖經對照
李常受聖經
「……信徒永遠不會被焚燒」《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篇「……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伯來書 6:8
「……毀壞,這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懲罰」《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希伯來書 10:39
「……將要作的一切,都不能影響我們的得救」《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份了」希伯來書 3:14
「……即使我們試著不信,也永遠不會成功」《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八篇「……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加福音 8:13

希伯來書第六章:這田地會被焚燒嗎?

一幅插圖:雨後的兩塊田地;前面是掛著雨珠的青綠麥子和野花,石牆後面長滿荊棘蒺藜的田地正在彩虹下焚燒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伯來書 6:7–8)

李常受並沒有淡化希伯來書所描述的事。他同意希伯來書第六章裡的人是真基督徒,也同意「離棄」是指希伯來信徒「偏離純正的基督教信仰,回到他們舊有、傳統的猶太教」。他補充說:「原則上,這可以應用於任何離開神道路正軌的基督徒。」然而他說:「信徒一旦得救,就永遠不會真正成為咒詛」,並且「信徒永遠不會被焚燒」(《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篇 ↗)。

這一章以一幅圖畫作結:「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伯來書 6:8)。李常受卻回答:「地永遠不會被焚燒,但地所長出來的可能被焚燒。」作者並沒有作這個區分。在第 8 節裡,「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是焚燒的,是同一個主詞;在希臘文裡,「它的結局」中的「它的」(ἧς)是單數,指的是那塊地,不是荊棘。李常受停在「近於咒詛」(《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三十篇 ↗);作者卻說出了結局。作者接下來的話,表明他指的是界線的哪一邊:「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6:9)。與第 8 節相對的,是得救,不是更好的賞賜。

李常受用哥林多前書第三章來支持他的區分:「他們所長出來的任何木、草、禾稭,都要被焚燒(林前三 9、12)。」但保羅說的是像他自己和亞波羅那樣的建造者,在那獨一的根基基督上建造(哥林多前書 3:5–11)。被燒的是他們的工程,在那一日受試驗;建造的人「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3:15)。那裡沒有外面的黑暗,也沒有一段受懲罰的時期;兩節之後,保羅說出另一種結局:「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3:17)。希伯來書第六章描述的不是材料不好的建造者,而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的人。

希伯來書第十章:沉淪,還是懲罰?

希伯來書第十章警告那「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做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希伯來書 10:29)。李常受同意這是指回到猶太教的希伯來信徒,卻說他們退後所落入的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活神的懲罰」(《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

人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 10:26–27)。作者拿摩西律法下的死刑相比,說這人「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10:28–29)。接著他列出兩種結局:「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10:39)。

譯作「沉淪」的希臘字是 apōleia。耶穌用這個字講那條「引到滅亡」的大路(馬太福音 7:13);彼得用它講「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彼得後書 3:7);保羅用它講那些與十字架為敵的人:「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腓立比書 3:19)。希伯來書用它講那些退後的人。李常受卻說,這樣的退後只導致「毀壞,這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作者把退後與「靈魂得救」對比;李常受卻把兩者都放在救恩之內。

「希伯來信徒退後到猶太教,就是退後到毀壞,這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活神的懲罰。」

「For the Hebrew believers to shrink back to Judaism was to shrink back to ruin, which is not eternal perdition but punishment by the living God.」

李常受,《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李常受解釋希伯來書 10:38–39;前面剛講到那些踐踏神兒子的人。

「都不能影響我們的得救」

這兩種讀法背後,是李常受對信心本身的看法。他說信心是「一種由神聖注入所引起的反應」,又說:「我們一旦有了這樣的信心,就永遠不會失去……即使我們試著不信,也永遠不會成功。」(《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在他的希伯來書註解裡,他用一句話說明:「我們所作過的、正在作的、將要作的一切,都不能影響我們的得救。」(《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在李常受的系統裡,一個棄絕基督、回到舊宗教的基督徒,仍然永遠得救;等著他的最壞結果,只是一段時期的懲罰。

整卷書都是這樣說的。「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份了」(希伯來書 3:14)。基督「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希伯來書 5:9)。李常受引用希伯來書 5:9,來說明一個「永遠穩妥」的「永遠救恩」(《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但這節經文本身把這救恩連於順從祂的人。耶穌描述一些人「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加福音 8:13);希伯來書也警告,不要「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3:12)。

「我們一旦有了這樣的信心,就永遠不會失去。它比我們的血還深,因為它已經注入我們裡面,構成到我們的所是裡。即使我們試著不信,也永遠不會成功。」

「Once we have such a faith, we can never lose it. It is deeper than our blood, for it has been infused into us and constituted into our being. Although we may try not to believe, we can never succeed.」

李常受,《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李常受把信心定義為對神注入的反應。

對希伯來書第六章的四種回答

把李常受的回答放在歷史上各傳統旁邊,就看出它是孤立的。改革宗、天主教、東正教和阿民念派,在恩典、得救確據和信心的本質上,彼此有尖銳的分歧。但沒有一個傳統會告訴一個離棄基督、並且至死如此的人說:他得救了。

李常受的回答最接近現代的「自由恩典」(Free Grace)運動。這個運動主張,永生在某一個時刻憑信心就已確定,不論之後如何,並把希伯來書的警告讀成關於賞賜的警告。這種相似有其歷史淵源。李常受關於國度賞賜與懲罰的教導,是經由倪柝聲,從維多利亞時代的教師 Robert Govett 而來;而自由恩典運動的主要組織 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 ↗,形容 Govett 支持「許多自由恩典的觀念」。

離棄基督的人,最終得救嗎?

改革宗

  • 不得救。真實的信心必定堅忍;最終離棄的人,從來不真屬於祂。約翰壹書 2:19;西敏信條第 17 章

天主教與東正教

  • 不得救,除非在死前藉著悔改得以恢復。天主教教理,第 1861 段

阿民念派與衛斯理宗

  • 不得救。真信徒可能在嚴重的罪中「堅持到死」,「因此終於跌倒而滅亡」。《抗辯派意見書》(1618 年),第五條

李常受

  • 得救。仍然永遠得救,只在國度時代受懲罰。《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一、三十、四十四篇

前三者對原因看法不同。只有李常受的回答(與現代自由恩典運動相同)說,離道背教的人最終得救。

李常受國度教導的來源
Robert GovettRobert Govett1813–1901 · 英國
倪柝聲倪柝聲1903–1972 · 中國
李常受李常受1905–1997

自由恩典運動的主要組織 Grace Evangelical Society,形容 Govett 支持「許多自由恩典的觀念」。

照片:Govett 與倪柝聲,公共領域(Wikimedia Commons);李常受,取自 witnesslee.wordpress.com。

延伸閱讀:李常受的千年國度排除教義 →

李常受最有力的經文

一幅插圖:石砌梯田上結滿紫色葡萄的葡萄樹,旁邊幾根枯乾的枝子堆在一小堆火旁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翰福音 15:6)

李常受把他的觀點建立在耶穌的應許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 10:27–28)。這個應許是真實的,各傳統的基督徒都倚靠它。但這是給持續跟從祂的羊的應許。如果你不再跟從,你就不是祂的羊。同一位耶穌也說:「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翰福音 15:6)。保羅對外邦信徒也這樣說:「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馬書 11:20–22)。約翰福音第十章應許沒有人能把基督的羊奪去,卻沒有應許不再跟隨的人得永生。

李常受也訴諸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也不是出於行為。」歷史上每一個傳統都肯定,救恩是恩典的禮物,憑信心領受,不是賺來的。問題不在於信心是否救人,而在於已經被拋棄的信心是否仍然救人。聖經所描述的得救的信心,是持續的信心。基督叫信徒與自己和好,使他們「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歌羅西書 1:22–23)。「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馬太福音 24:13)。

李常受還以另一種方式窄化了得救的信心。他寫道:「在這恩典時代,神給了我們一個獨一的命令,就是信耶穌。」又說:「除了這個命令以外,神不要求我們遵守任何其他命令」(《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從上下文看,他是在拿信心與摩西的律法對比;人得救確實是藉著信。但聖經從來沒有把相信與順從基督對立起來。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 14:15),並差遣使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 28:20)。約翰把相信與順從合為一個命令:「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約翰壹書 3:23–24)。聖經把不順從基督看為不信,結局也相同:「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 3:36)。在希臘文裡,兩者都是現在分詞,直譯是「那信的人」和「那不順從的人」:描述的是持續的生活方式,不是單單一個片刻。基督也要報應「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撒羅尼迦後書 1:8–9)。

這一切背後,是對恩典本身的誤解。在李常受看來,不論恩典在人身上產生了什麼,或什麼都沒有產生,它都保證人有永生:「我們所作過的、正在作的、將要作的一切,都不能影響我們的得救。」(《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篇 ↗)信徒怎樣生活,只決定賞賜。保羅所描述的恩典卻不是這樣:「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提多書 2:11–12)。救人的恩典,也就是訓練人的恩典。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做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 2:14)。李常受常講恩典是神的生命在信徒裡面運行,但在他的系統裡,這運行對永遠的結局可有可無:信徒可以一直抗拒它,甚至棄絕基督,仍然得救。保羅早已回答過這種想法:「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馬書 6:1–2)

結局無法改換標籤的經文

一幅插圖:一位撒種的人在山坡上撒種:硬路上有鳥,石頭地上的幼苗正在枯萎,旁邊是荊棘,好土裡長滿沉甸甸的金黃麥穗
有些人「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落在好土裡的,是「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的人(路加福音 8:13、15)。

李常受的系統之所以能繞過這些警告,是因為它改換了結局的標籤。每當一段經文把得救連於持守,「得救」就變成國度的賞賜,「沉淪」變成懲罰,「焚燒」只用在工作上。因此最清楚的檢驗,就是那些結局無法改換標籤的經文:永生本身、生命冊,或比從未相信更糟的結局。

保羅提醒哥林多人那福音:「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哥林多前書 15:2)。這裡的得救是福音本身的救恩,他接著就說明:「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15:3–4)。他對加拉太人說:「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又說:「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 6:8–9)。

約翰也這樣說:「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翰壹書 2:24–25)。猶大囑咐信徒:「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大書 21)。在啟示錄裡,基督應許得勝的人:「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示錄 3:5);書的末了說明這生命冊決定什麼:「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示錄 20:15)。

彼得描述一些人「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汙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對他們來說,「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彼得後書 2:20–21)。在李常受的系統裡,情形正好相反:退後的信徒最後仍得永生,遠比從未認識基督好得多。

耶穌自己也分辨暫時的相信與得救的信心。在撒種的比喻裡,魔鬼從一些人心裡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另一些人「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只有好土,就是那些「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的人,被描繪為領受了道、持守到底的人(路加福音 8:12–15)。

條件與結局
  • 「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結局:「必因這福音得救」哥林多前書 15:2
  • 「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結局:「永生」約翰壹書 2:24–25
  • 「若不灰心」結局:「收永生」加拉太書 6:8–9
  •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結局:「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歌羅西書 1:22–23
  • 「凡得勝的」結局:名字不從生命冊上塗抹啟示錄 3:5;20:15
  • 「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結局:「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得後書 2:20–21

這些結局沒有一個是救恩之外另加的賞賜;每一個都是救恩本身。

早期教會怎麼教導

一幅插圖:一個早期基督徒家庭在油燈下聚集,一位長老高聲念一封書信,矮桌上放著餅和杯
最早的基督徒聚集時,把使徒的書信念出來(歌羅西書 4:16)。緊接在使徒之後的人教導說,信心必須持續到底。

要明白耶穌和使徒的意思,就要問最接近他們的人。據愛任紐說,坡旅甲是使徒約翰的門徒;按古老的傳統,伊格那丟也是。想像一下,能親自問約翰耶穌是什麼意思。這些基督徒也以新約的希臘文為自己的語言。李常受則照他自己的說法,是靠「字典、辭典和經文索引」(長老訓練,第四冊:關於實行主恢復的其他要緊事項,第十一章 ↗)來工作。

最接近使徒的基督徒,並不知道李常受的第三種回答。他們警告的對象是信徒,不是外人:在終點之前被拋棄的信心,不能救人。

《十二使徒遺訓》是第一世紀末或第二世紀初的一份教會手冊。它吩咐信徒常常聚集,「因為你們信主的全部時日都於你們無益,除非你們在末時被發現是完全的」(十二使徒遺訓,第 16 章 ↗)。

主後約 110 年,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在赴死殉道的途中寫信給以弗所的召會,說基督徒「要從他們的行為被認出來。因為現在所要求的,不是單單口頭的承認,而是人被發現在信心的能力裡持續到底」(致以弗所人書,第 14 章 ↗)。兩章之後,他警告錯誤的教導:任何人「用邪惡的教訓敗壞神的信仰,就是耶穌基督為之釘十字架的信仰……要往永火裡去,凡聽從他的人也是如此」(致以弗所人書,第 16 章 ↗)。他是寫給一個召會,論到召會裡面的人。

游斯丁在主後約 155 年寫作時,討論的正是李常受說希伯來書所描述的情形:從基督回到律法的信徒。游斯丁認為,那些仍然承認基督、同時遵守律法的人,或許可以得救。但那些「曾經承認並認識這人是基督,後來卻因某種緣故回到律法的制度,否認這人是基督,並且到死都沒有悔改的人,絕不能得救」(與特來弗對話,第 47 章 ↗)。李常受卻說,同樣的人仍然永遠得救,只是受懲罰。

主後約 180 年,愛任紐轉述他從一位長老那裡聽到的教導,這位長老「是從那些見過使徒的人聽來的」(駁異端,卷四第 27 章 ↗)。他說基督徒不應自高,「反倒應當自己懼怕,免得我們在認識基督以後,若行了神所不喜悅的事,就再也得不到罪的赦免,反被關在祂的國外」。接著他引用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一章的警告: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愛任紐所指的不是一千年的排除;他在別處把外面的黑暗與「永火」並列(《駁異端》卷四第 40 章)。

游斯丁也描述人歸信時怎樣被接納:那些「被說服並相信我們所教導、所說的是真的,並且承諾能照著去生活的人」,受教導要禱告禁食,求神赦免他們的罪,然後受洗(《第一護教書》第 61 章)。一篇第二世紀中葉的講章勸人「還在這世上的時候」悔改,因為離開這世界以後,就「再也不能認罪或悔改了」(《革利免二書》第 8 章 ↗)。對這些作者而言,得救的信心是持續的信心,而回轉的時候就是現在。把李常受與他們並排來看,他對這些警告的讀法,沒有任何早期的見證;它來自維多利亞時代的教師,例如 Robert Govett,那已是基督之後十八個世紀。

「那些曾經承認並認識這人是基督,後來卻因某種緣故回到律法的制度,否認這人是基督,並且到死都沒有悔改的人,絕不能得救。」

「Such as have confessed and known this man to be Christ, yet who have gone back from some cause to the legal dispensation, and have denied that this man is Christ, and have repented not before death, shall by no means be saved.」

游斯丁,《與特來弗對話》第 47 章 ↗游斯丁在主後約 155 年,描述回到律法、否認基督的基督徒。
「既然那些在肉體上這樣行的人都要受死,何況用邪惡的教訓敗壞神的信仰——就是耶穌基督為之釘十字架的信仰——的人呢!這樣的人既〔如此〕污穢了自己,就要往永火裡去,凡聽從他的人也是如此。」

「If, then, those who do this as respects the flesh have suffered death, how much more shall this be the case with any one who corrupts by wicked doctrine the faith of God, for which Jesus Christ was crucified! Such an one becoming defiled [in this way], shall go away into everlasting fire, and so shall every one that hearkens unto him.」

安提阿的伊格那丟,《致以弗所人書》第 16 章 ↗伊格那丟在主後約 110 年,警告一個召會提防假教師和跟從他們的人。
使徒約翰的門徒
使徒約翰使徒約翰耶穌的門徒
士每拿的坡旅甲士每拿的坡旅甲約 69–155 年
安提阿的伊格那丟安提阿的伊格那丟約 110 年殉道

坡旅甲:愛任紐,《駁異端》卷三第 3 章第 4 節。伊格那丟:《伊格那丟殉道記》第 1 章。聖像:Andreas Ritsos(1449–50 年);坡旅甲聖像;伊格那丟聖像,十七世紀。皆屬公共領域。

最接近使徒的人

最早的基督教作者

  • 「你們信主的全部時日都於你們無益,除非你們在末時被發現是完全的」《十二使徒遺訓》第 16 章 · 第一世紀末或第二世紀初
  • 「現在所要求的,不是單單口頭的承認,而是人被發現在信心的能力裡持續到底」伊格那丟,《致以弗所人書》第 14 章 · 約 110 年
  • 承認基督、後來回去、否認祂、又不悔改的人「絕不能得救」游斯丁,《與特來弗對話》第 47 章 · 約 155 年
  • 在認識基督以後,我們可能「再也得不到罪的赦免」愛任紐,《駁異端》卷四第 27 章 · 約 180 年

李常受

  • 退後到猶太教,就是退到「毀壞,這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懲罰」《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 二十世紀

這些作者沒有一位說,離棄基督、至死不悔改的人仍然得救。

尼哥拉一黨人是誰?

一幅插圖:別迦摩衛城下的晚宴,賓客斜倚在堆滿祭肉的桌旁,旁邊是冒煙的祭壇和偶像;一對衣著樸素的夫婦在門口遲疑
「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啟示錄 2:14–15)

早期教會還能解答另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能讓整個主題更清楚。在啟示錄裡,基督點名一群人,說祂恨惡他們的行為和教訓:尼哥拉一黨人。李常受把他們當作批評其他教會的核心論據。但最早的基督徒記得他們,卻是因為另一件事,而那正是這篇文章所討論的問題。

基督對以弗所的召會說:「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這也是我所恨惡的」(啟示錄 2:6)。李常受跟隨倪柝聲,從兩個希臘字解釋這個名稱:niko 是「征服」,laos 是「民眾」。他說:「所以 Nikolaos 的意思是征服一般民眾,爬到平信徒之上。」他的結論是,尼哥拉一黨人代表「所謂的神職人員和平信徒」,是「天主教和更正教所遵循並建立」(《啟示錄生命讀經》第十篇 ↗)的階級制度。

最早期的基督教作者並不是從希臘字根來解釋這個名稱,而是追溯到一個人。主後約 180 年,愛任紐說:「尼哥拉一黨人是那位尼哥拉的跟隨者,他是使徒最早按立作執事的七個人之一」(駁異端,卷一第 26 章 ↗),就是使徒行傳 6:5 的那位尼哥拉;希坡律陀也這樣說。而在別迦摩,基督把尼哥拉一黨人直接放在巴蘭旁邊:「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啟示錄 2:14–15)。

這些作者也說明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導。愛任紐說他們「過著毫無節制的放縱生活」(駁異端,卷一第 26 章 ↗),並說啟示錄顯明他們「教導人說,行姦淫和吃祭偶像之物都無關緊要」。第三世紀初,希坡律陀說尼哥拉「偏離了正確的教義,慣常教導人在生活和飲食上都無所謂」(駁一切異端,卷七第 24 章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描述一些尼哥拉一黨人「像山羊一樣放縱於享樂」,過著「自我放縱的生活」(雜記,卷二第 20 章 ↗)。對早期教會來說,尼哥拉一黨人的錯誤不在於有神職人員,而在於主張基督徒怎樣生活,在神面前都沒有分別。

在這一點上,李常受比歷史上任何傳統都走得更遠。他不只是說救恩本乎恩典;他說,連棄絕基督、回到舊宗教的基督徒,也不會失去任何永遠的東西:那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乃是活神的懲罰」(《希伯來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在他的系統裡,放縱於罪中的基督徒,甚至棄絕基督的人,失去的只是賞賜,絕不是永生。這正是早期教會在尼哥拉一黨人身上所定罪的:教導人說,罪在神面前不會使基督徒付上任何代價。猶大警告那些「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做放縱情慾的機會」的人(猶大書 4)。基督對服從尼哥拉一黨人教訓之人所說的話,不是「你會失去賞賜」,而是:「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啟示錄 2:16)。

對尼哥拉一黨人的兩種讀法

啟示錄與早期教會

  • 尼哥拉的跟隨者,尼哥拉是「使徒最早按立作執事的七個人之一」愛任紐,《駁異端》卷一第 26 章;使徒行傳 6:5
  • 與巴蘭並列: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啟示錄 2:14–15
  • 「過著毫無節制的放縱生活……行姦淫……都無關緊要」愛任紐,《駁異端》卷一第 26 章 · 約 180 年
  • 「教導人在生活和飲食上都無所謂」希坡律陀,《駁一切異端》卷七第 24 章 · 第三世紀初

李常受

  • 「征服一般民眾,爬到平信徒之上」:「所謂的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啟示錄生命讀經》第十篇

李常受把這警告指向其他教會的神職人員;早期教會卻把它指向一種教導:罪在神面前不會使基督徒付上任何代價。

這些警告為何寫下

一幅插圖:夕陽下,一位牧人把一隻小羊扛在肩上,沿著岩石小路走向燈火通明、羊群等候的羊圈
牧人去找那失去的羊(路加福音 15:4)。「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雅各書 5:20)

希伯來書的警告,不是為了叫忠信的基督徒焦慮。作者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希伯來書 6:9)。這些警告是為了趁著還有時間,把漂流的人喚回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希伯來書 3:13)。

這就是為什麼這件事攸關重大。如果你所愛的人已經離開基督,李常受的教導說他是安全的,只是以後會受管教。聖經卻說正好相反,也告訴我們該怎麼做:「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各書 5:19–20)。對每一個回轉的人,耶穌有一個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 6:37)。

本文所考量的經文

希伯來書 6:4–8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

5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7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8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李常受同意這些人是離棄的真基督徒,卻說「信徒永遠不會被焚燒」。作者說,這田地的結局就是焚燒。

希伯來書 10:26–31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做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這裡所描述的審判,比不得憐恤而死更重,烈火要燒滅眾敵人。李常受卻稱之為救恩之內的懲罰。

希伯來書 10:38–39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作者把退後入沉淪,與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對比。李常受卻說,這樣的退後只導致「毀壞,這毀壞不是永遠的沉淪」。

約翰福音 15:5–6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5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6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應許沒有人能把祂的羊奪去的耶穌,也警告不常在祂裡面的枝子要被丟在外面燒了。

歌羅西書 1:21–23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21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

22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

23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於普天下萬人聽的。我保羅也做了這福音的執事。

保羅把信徒最終被引到神面前,連於他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

雅各書 5:19–20和合本 · 公有領域 ↗

19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

20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雅各把信徒失迷真道看為有死亡的危險,把使他回轉看為救他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