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異議

你可能聽到的話,與記錄所顯示的。

成員提出這些問題時最可能聽到的回應,每一項都依據來源回答,並連結到完整的討論。

01

「這只是反對者的材料。」

這裡大部分的論證,建立在李常受自己的書,以及水流職事站自己的出版上:《主恢復中的出版工作 ↗》、關於時代執事的教訓、《現今背叛的發酵 ↗》,以及眾同工 2006 年的警告聲明。凡是水流職事站或其辯護者回應過的指控,他們的回應都連結在旁邊。

你不需要相信本站。資料庫列出每一份來源的作者與立場,你可以自己打開原件判斷。

02

「CRI 和富勒神學院都說地方召會是正統的。」

他們確實這樣說,本站也這樣記載。富勒神學院 2006 年的聲明,以及 CRI 2009 年的《我們錯了 ↗》,都認為地方召會持守基督教信仰的要道。這些評估檢驗的是教義,並沒有檢驗異議如何被處理、李腓力與 Daystar 事件,或成員能否自由閱讀批評者的材料。

由陳啟宗與陳樂宗擔任董事的 Morningside 基金會,2009 年給 CRI 20 萬美元、2010 年給 42.5 萬美元;同樣這兩年,也給水流職事站 25 萬與 20 萬美元。CRI 的特刊沒有揭露這一點。這些贈款不能證明 CRI 錯了,卻關係到它的結論能有多少獨立的份量。

03

「那是 1980 年代的李弟兄,現在的主恢復已經不同了。」

2006 年,李常受過世九年之後,眾同工要求聖徒「標明」朱韜樞、「躲避」持相同看法的人,也不要閱讀他們印刷或網路上的材料。第一項指控是他拒絕時代執事的教訓,而眾同工自己的辯護以李常受 1990 年的隔離為先例。2009 年,他們又對 Dong Yu Lan 發出同樣的呼籲。

2021 年,監督水流職事站的弟兄們警告,一個收錄異議材料的網站帶有「屬靈的毒」,要聖徒不要「摸死」。今天該問的不是人換了沒有,而是做法變了沒有:一位成員能否公開不同意職事,仍然被接納?

04

「讀這些會使你中毒。」

成員常被告知,批評的材料是毒。李常受稱反對者為魔鬼所煽動的背叛;眾同工 2006 年的聲明也要聖徒不要讀被隔離弟兄的材料,因為那些材料「散佈屬靈的疾病與死亡」。請留意發出這項指示的是誰:正是其作為受到質疑的帶領者。

聖經稱許的是相反的習慣。庇哩亞人「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使徒行傳 17:11),保羅也吩咐眾召會「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撒羅尼迦前書 5:21)。讀批評者的話,不等於同意他;而是要拿他所說的,與記錄對照查驗。

05

「地方召會打贏了控告批評者的官司。」

有些確實打贏了。1985 年關於《The God-Men》的誹謗判決,以及出版社撤回《The Mindbenders》,都是真正的勝訴;這也是本站把許多早期聳動的指控視為不宜重複的原因。

但最近的一件案子結果相反。2006 年,德州上訴法院裁定 Harvest House 的百科全書並未誹謗地方召會,並判原告一無所獲;2007 年,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誹謗判決也只能證明某一句話不實或構成誹謗,不能證明職事不可批評。

06

「1989 年離開的長老們是背叛者。」

李常受在《現今背叛的發酵 ↗》中就是這樣描述他們的。雙方都同意核心事實:1988 年 7 月,安那翰的長老私下去見李常受,提出他們的關切,包括他兒子腓力的問題;1989 年 3 月,John Ingalls ↗ 與 Al Knoch 辭職。水流職事站的辯護者說 Ingalls 不是被趕出去的;Ingalls 則說私下改正的努力已經失敗了好幾個月。

兩邊都讀。Ingalls 的《在愛中說真話 ↗》與水流職事站的回應並列連結。要問的是:先按馬太福音十八章私下勸戒、而所關切的問題後來又被腓力自己受的管教證實的人,該不該被稱為背叛者?

07

「帶領的弟兄生活簡樸,沒有人從中得利。」

今天許多帶領者也許確實如此,本站並不否認。這裡的關切比較窄:與李常受的職事、他的兒子以及 Daystar 有關的錢是怎樣處理的,提供這些錢的聖徒又有沒有被告知。

在 1978 年那通錄音電話中,李常受對波士頓的長老 Sal Benoit ↗ 說:「你有責任讓聖徒知道帳目是怎樣記的」;接著卻稱他的職事為「我個人的職事」,並說:「我不向任何人負責,我只向政府負責。」保羅處理眾召會的捐項,是要「在主面前並在人面前,都留心行光明的事」(哥林多後書 8:21)。生活簡樸,並不能回答拒絕交代帳目的問題。

08

「這些都是二手說法。若真有不法,早就有人告上法院了。」

有些確實是二手說法,本站也這樣標明。但核心並不是。Daystar 1973 年 12 月向證管會的登記,以及 1974 年 9 月的撤回,都是聯邦紀錄。投資人虧損一事,連水流職事站自己的記述也不否認。李常受拒絕交代錢的去向,是他自己在錄音中說的;Don Hardy ↗ 記得李常受向召會帶領者介紹 Daystar,他也是具名寫下的。

沒有人提告,不等於沒有過錯。把李常受尊為時代執事的成員,不太可能告他;保羅也告訴信徒不要彼此告到法院(哥林多前書 6:1–7)。Artemis Belt 記載,Daystar 失敗後確實有人想提告,而許多人卻被要求放棄索回欠款。

09

「那不關 Sal Benoit 的事,而且偷偷錄音是不對的。」

Benoit 該不該錄音,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與錄音顯示了什麼是兩回事。至於關不關他的事,李常受自己已經回答了:他告訴 Benoit,召會是全體聖徒的,長老有責任讓聖徒知道帳目是怎樣記的。

Benoit 是長老,他的召會曾經出錢,眾召會中也有聖徒在 Daystar 虧了錢。李常受證實 Overseas Christian Stewards 擁有為 Daystar 製造露營車的台灣工廠,Daystar 也欠 OCS 錢;對其餘的問題,他卻說:「這不關你的事。」這段錄音不能證明奉獻被挪用,卻顯示一位帶領者用一套標準要求別人交代,對自己卻用另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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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這只是解經上的不同,而且李常受的看法更寬厚。」

每一種讀經都涉及解釋,但解釋仍然可以拿經文本身來檢驗。李常受教導,千年國 ↗對不成熟的信徒「乃是虧損和管教」,神也會用與第二次死有關的事「管教並懲罰」他們。這不只是對尚未成熟之人的寬厚盼望,而是加在李常受稱為已得救之人身上、長達一千年的刑罰。

這項教導實際上也不是這樣被使用的。Ingalls 記載,全時間訓練的訓練者告訴學員:「你若離開訓練,就會錯過國度。」一個讓帶領者可以用「失去國度」來威嚇人的教訓,無論字面上應許什麼,在實際上都談不上更寬厚。耶穌的警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 7:23),是對稱祂為主的人說的,不是對等候賞賜的得救信徒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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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那哥林多前書 3:15 怎麼說?」

這節經文教導得救的人可能受虧損:「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但保羅說的是建造者和他們的工程,在那一日被火試驗(哥林多前書 3:10–15)。被燒的是工程。這裡沒有外面的黑暗、沒有被排除在國度之外,也沒有一段刑罰的時期。在這之前,保羅也說出另一種結局:「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哥林多前書 3:17)。

三章之後,保羅對同一個召會說,淫亂的、拜偶像的等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接著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已經洗淨」(哥林多前書 6:9–11)。因工程不好而失去賞賜,與實行那些使人不能承受國度的罪,是兩回事。李常受把兩者混為一談,而且自相矛盾:他的《約翰壹書生命讀經》說,實行罪是不信者的標記,即使那人自稱認識神;在加拉太書 5:21 卻稱實行同樣罪的人為只失去賞賜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