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

用他們自己的話。

李常受論救恩、高福音與呼求主名。長老談李腓力與安那翰。前成員談金錢、控制與異議。 若想看重點摘要,請見李常受的教導未能通過的十項檢驗。

共 42 則引文

權柄與問責

權柄如何塑造地方召會

3 則引文

關於神諭言的宣告

「你們不能否認主的諭言與我同在這個事實。我在耶穌基督的面前宣告這件事。」
李常受,由 John Ingalls 記錄 ↗Ingalls 把這些話放在 1988 年 11 月帕薩迪納特會及其後的長老會議,《在愛中說真話》第七章。 · 回到原文 ↗
「我為李常受宣告這件事!」
李常受,由 John Ingalls 記錄 ↗Ingalls 記錄李常受在同一段 1988 年 11 月會議中,把神的諭言與代表權柄連在一起時說出這句話。 · 回到原文 ↗
「你們若聽我,就不是聽李常受,乃是聽那藉着我說話之神自己在他諭言裏的話。」
李常受,由 John Ingalls 記錄 ↗Ingalls 記錄這是李常受在同一段會議中最強烈的說法,《在愛中說真話》第十六章。 · 回到原文 ↗
李氏家族

李腓力、李提摩太與問責

22 則引文

權柄、不當行為與管教

「她再也無法忍受那些施加在一些人身上、尤其是施加在她身上的嚴重不當行為。」

「She could not tolerate anymore the gross misconduct that was being perpetrated upon some and especially upon her.」

一位水流職事站辦公室的同工,由 John Ingalls 記錄 ↗Ingalls 說,她在 LSM 辦公室擔任重要職務,1987 年 9 月 30 日晚間來到他家,流著淚向他敞開心。他並記下大約十年前的先例:辦公室裡類似的事件,當時已有數位目擊者證實。她沒有具名,這在性不當行為的報告裡是合宜的。這是她向所信任的資深長老所作的陳述,也是現有紀錄中最接近這些婦女親口說話的一份。 · 回到原文 ↗
「有人提出這樣的指控:李腓力在長達十年之久的期間裡,犯了「嚴重的不道德」以及其他的罪,而李常受知情;並且李常受與他的同工容忍並掩蓋了這些行為。」

「It is contended that “gross immorality” and other sins were committed by Phillip Lee over a ten-year period, with Witness Lee’s knowledge, and that Lee and his co-workers tolerated and covered up this behavior.」

William M. Alnor,《基督教研究期刊》,1988 年秋季號 ↗報導寫於風波仍在進行之時,依據 10 月 9 日安那翰聚會的錄音,並指出斯圖加特召會抱持同樣的不滿。該期刊把這項指控呈現為「有人提出」,而非已然確立。CRI 正是後來出版對李常受神學有利之重新評估的同一機構,這使它當時的報導不易被當作敵意來源打發。 · 回到原文 ↗
「有人看見腓力在水流職事站的辦公室裡撫摸一位姊妹。」

「Philip was observed fondling a sister in the office of Living Stream.」

Steve Isitt,《主在美國之恢復的歷史》 ↗Isitt 說,這項報告送到了安那翰長老那裡,而這位婦女後來在長老與她談話時承認了此事。他的彙編沒有指出觀察者或這位婦女的身分,也沒有轉載任何一方的陳述。 · 回到原文 ↗
「腓力當然不是完全的;沒有人是完全的!」

「Philip, of course, is not perfect; nobody is perfect!」

李常受,由 John Ingalls 記錄 ↗Ingalls 說,李常受是在 1988 年 7 月水流職事站董事會議上作這項評論的;當時腓力已從辦公室經理被撤除,不當行為的報告也已被反覆提出。 · 回到原文 ↗

Daystar 事業

「據知他曾讓一名妓女與他同住。」

「He was known to have had a prostitute stay with him.」

Steve Isitt,《主在美國之恢復的歷史》 ↗Isitt 把這項據稱的事件放在李提摩太位於台北 Daystar 工廠附近的住處。彙編沒有寫出見證人的姓名,也沒有轉載底層文件,因此這仍然是一項嚴重的彙編內部指控,而不是經獨立確認的事實。 · 回到原文 ↗
「後來兒子對一些聖徒提到,有 250 萬美元從他手中消失。」

「Later the son mentioned to some saints that 2.5 million U. S. dollars disappeared from his hands.」

《異象的再思》,指李提摩太 ↗這份 1988 年匿名內部冊子並沒有說明「消失」是指事業虧損、資金下落不明,還是挪用。它沒有提供追查這筆錢的帳冊。 · 回到原文 ↗
「許多聖徒被施壓,要把畢生積蓄投入這項事業。」

「Many saints were pressured to give their life savings to this business.」

《異象的再思》,1988 年 ↗1988 年匿名內部人士對 Daystar 的指控。 · 回到原文 ↗
「接著,X 先生請一位同工勸說那些投資的人,把投資當作奉獻,不要尋求償還。」

「Mr. X then asked one of his co-workers … to persuade the saints, who invested their money to consider the investment as a donation and not seek to be reimbursed.」

《異象的再思》,1988 年 ↗同一份匿名冊子對 Daystar 投資人的指控。 · 回到原文 ↗
「大多數人被嚇得只好大虧一筆。」

「Most were intimidated into taking a big bath.」

Brent Barber,James Barber 家族見證 ↗Barber 說,在聚會中被推動的財務事業失敗之後,成員被強力勸阻不要尋求償還。 · 回到原文 ↗
「他們失去了童貞。」

「They have lost their virginity.」

李常受,據 Don Hardy 回憶 ↗Hardy 說,John Smith 提到 Daystar 給聖徒帶來的痛苦,並說無論如何都應該償還他們之後,李常受用了這句話。Dick Taylor 追問這話的意思時,李常受說聖徒失去了起初的愛,變得攙雜,並且受了誘惑。 · 回到原文 ↗
「就是坐在我們眼前那個「小寶貝」,正是他誘惑了我們所有人!!」

「Why, the “little precious man” sitting right in front of us, IS THE MAN who seduced us all!!」

Don Hardy,回憶那次討論 Daystar 的長老聚會 ↗Hardy 說,當時沒有人公開追問究竟是誰誘惑了聖徒,這就是他沒有說出口的答案。在他心裡,答案就是坐在眾人面前的李常受。 · 回到原文 ↗

涉及李氏家庭的財務問題

「關於 Daystar,那不是你的事。不,我不回答你。」

「About Daystar, that is not your business. No, I don’t answer you.」

李常受,與 Sal Benoit 的錄音電話 ↗Benoit 問,給水流職事站的錢是否被用來償付 Daystar 的貸款或虧損之後,李常受的回答。所連結的謄本把這段錄音標為 1978 年 2 月的通話。 · 回到原文 ↗
「我不向任何人負責;我只向政府負責。」

「I’m not responsible to anyone. I’m only responsible to the government.」

李常受,與 Sal Benoit 的錄音電話 ↗同一段關於水流職事站帳目與 Daystar 相關貸款的錄音對話,稍後的說法。 · 回到原文 ↗
「李腓力和李的孫子們有豐厚的瑞士銀行帳戶。」

「Philip Lee and the grandsons of Lee had fat Swiss bank accounts.」

Brent Barber,轉述他父親 James Barber 告訴他的話 ↗Barber 稱這些帳戶是來自水流職事站的小金庫。他的見證沒有銀行對帳單或轉帳紀錄相伴,他也沒有把據稱的帳戶特別連到 Daystar。 · 回到原文 ↗

1959 年的台灣:Daystar 之前的模式

「一九五九年左右,李氏在財務上由於私心而處理失當(因作生意失敗),造成了第一次的財務危機,不僅將聖徒奉獻的工作款都賠掉了,還欠了一大筆債,因此強迫同工將已購置為建大會所和訓練中心,在南京東路四段的一大片土地(約七千坪)變賣抵債。」
漆立平,《地方教會:四十年來的回顧與前瞻》第二篇 ↗漆立平描述李常受生意失敗後留下的債務。這是內部指控,不是審計結論。 · 回到原文 ↗
「他說「工作款」是主交在他手裡的,他有權隨自己的意思處理,他就是把它丟在太平洋裡,你們也無權過問。」
國富,《檢討地方教會在工作上的問題》 ↗國富記載這是李常受在 1960 年前後工作款因生意失敗而賠光時,在全台事奉聚會上的公開辯解。這是內部指控,不是逐字謄本。 · 回到原文 ↗
「這正是阿摩斯八章五節的情形:「出用小升斗,收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
國富,《檢討地方教會在工作上的問題》 ↗國富論證同工只從工作款得到象徵性的供應,而大量奉獻仍持續湧入並累積在工頭手中。 · 回到原文 ↗

模式並沒有在 Daystar 結束

「因為露營車市場停了,所以工廠就轉向……製造網球拍。」

「Because the motor home market stopped, so it turned to the factory … manufacturing tennis racquets.」

李常受,與 Sal Benoit 的錄音電話 ↗李常受確認,由 Overseas Christian Stewards 擁有的台灣磷礦廠曾為 Daystar 製造露營車,後來改製網球拍。所連結的謄本把這段錄音標為 1978 年 2 月的通話。 · 回到原文 ↗
「這筆由「職事站」彙總之款,既未轉交台北教會,也未退還各地教會。」
漆立平,《地方教會:四十年來的回顧與前瞻》第二篇 ↗漆立平說,美加各地召會在冬季訓練期間被鼓勵為林口大會所奉獻,款項經水流職事站彙交。林口禁建、工程受阻後,他指控款項就這樣不明不白被吞沒。這是 1990 年的內部指控,不是審計結論,也沒有銀行紀錄相伴。 · 回到原文 ↗
「在購地款三千餘萬元新台幣推動眾聖徒奉獻時,「福音書房」提供三百萬元,後來作產權登記時,就提出對產權十分之一「持分」的要求。」
國富,《檢討地方教會在工作上的問題》 ↗國富說,只有在土地證實為禁建死地後,福音書房才撤回資金。他把這項手法與早年加州喜瑞都會所的產權轉移相比。這是內部指控,彙編沒有轉載產權紀錄。 · 回到原文 ↗
「我們在林口買了二十多英畝的土地,盼望能建一座大會所,但我們的建築執照申請沒有獲得核准。」

「We have bought more than twenty-four acres of land in Linkou, and we hope to be able to build a large meeting hall, but our application for the building permit was not approved.」

李常受,《為著主的恢復進一步的新路》第七章 ↗李常受告訴眾召會,林口計畫可以暫緩,大聚會可改租體育場。他沒有討論為此募集的北美奉獻款後來如何處置。 · 回到原文 ↗
「你聽過李常受其他的財務騙局嗎?誰還記得網球拍工廠?我想它叫「Delta」。……我們每次搬家都得搬幾十箱賣不掉的網球拍。」

「Have you heard about Lee’s other financial swindles? Anyone remember the tennis racket factory? I think it was called “Delta.” … We had to cart around dozens of boxes of unsellable tennis rackets every time we moved.」

匿名前成員,Layman’s Fellowship 彙編 ↗People Change 也描述透過聚會推銷的西裝、珠寶與進口商品。作者未具名,沒有收據或工廠紀錄,也無法對應到特定的公司登記。 · 回到原文 ↗
教義與爭議

神、基督、救恩與國度

17 則引文

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

「在復活裡,基督作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並作為聖靈進到祂的信徒裡面。」

「In resurrection Christ as the last Adam became the life-giving Spirit and entered into His believers as the Holy Spirit.」

李常受,《神的經綸與分賜》 ↗李常受以此說明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如何把神聖生命分賜到信徒裡面。 · 回到原文 ↗
「教導有兩個賜生命的靈,兩個能賜生命的靈,乃是異端。」

「It is heretical to teach that there are two life-giving Spirits, two Spirits who give life.」

李常受,《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九篇 ↗李常受用這句話論證基督在復活裡成了賜生命的靈。 · 回到原文 ↗
「在基督復活以前,這樣一位靈還沒有。基督的復活產生了賜生命的靈。」

「Before Christ’s resurrection, such a Spirit was not yet. Christ’s resurrection produced the life-giving Spirit.」

李常受,《以賽亞書生命讀經》,第五十一篇 ↗李常受直接把那靈據稱的新階段連到基督的復活。 · 回到原文 ↗

當一位訓練者把李常受放在三一神之後

「我們同意,這帶領對我們的一是不可或缺的。」

「We agree that this leading is indispensable to our oneness.」

1986 年新路同意書 ↗這封信直接寫給李常受,並接著承認職事裡一個號筒,以及一位智慧的工頭。 · 回到原文 ↗
「我們傳講李常受是一個人的表演。」

「We preach that Witness Lee is a one-man show.」

年輕訓練者,由 Bill Mallon 於 1987 年報告 ↗Mallon 點出 Minoru Chan、Howard Higashi、韓培偉、Jake Jacobson、Benson Phillips、Dan Towle 與 Andrew Yu,是 1986 年 Irving 夏季訓練中當面見長老的訓練者。 · 回到原文 ↗
「父是第一,子第二,聖靈第三,李常受第四,隨後是李常受周圍的人。」

「The Father is first, the Son second, the Holy Spirit third, Witness Lee fourth, followed by those around Witness Lee.」

韓培偉,由香港長老與同工報告 ↗這份簽名聲明把這句話放在 1986 年 7 月德州一個家裡,當時的交通是關於與職事的一。 · 回到原文 ↗
「三一神是三,然而祂現在有第四部分,一個配偶。」

「The Triune God is three, yet He now has a fourth part, a counterpart.」

李常受,《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 ↗李常受把第四部分指認為身體,而不是他自己,並說只有父、子、靈配得敬拜。 · 回到原文 ↗

「一城一會」是聖經的命令嗎?

「每一次提到「某城的召會」,在聖經裡都是描述、例子,並不涉及命令。」

「Each mention of the city-church in scripture is a description, an example, and does not involve commands.」

John Myer,《前途與盼望》第五章 ↗Myer 主張地方根基的模式可以作為第一世紀的例子來尊重,但不應被提升為綁性的教會律法。 · 回到原文 ↗
「不管他們怎樣否認,每一個「沒有名字」的團體最終都會被命名,而且往往比周圍的團體命名得更強。」

「Regardless of how they deny it, every no-name group eventually is named, and perhaps even more strongly than those around it.」

John Myer,《前途與盼望》第五章 ↗Myer 論證「某城的召會」即使水流職事站堅持那只是描述,實際上仍是一個名稱。 · 回到原文 ↗

李常受稱使徒的福音為「低的福音」

「我們不該傳基督教所傳膚淺的福音。那福音告訴人,他們犯了罪,必須受地獄的刑罰,但神憐憫他們,賜下祂的愛子為他們死,救贖他們,並為他們復活;只要他們悔改信祂,就要得著永遠的生命,並且要上天堂……這雖然是福音,卻是低的福音。我們所傳高的福音說,太初就是神的話成了肉體,經過人性生活,被釘十字架,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完成神聖分賜的大工。」

「We should not preach the shallow gospel that Christianity preaches. That gospel tells people that they have sinned and must suffer the punishment of hell, but that God has had pity on them and has given His beloved Son to die for them to redeem them and to resurrect for them, and that as long as they repent and believe in Him, they will receive eternal life and will go to heaven... Although this is the gospel, it is a low gospel. The high gospel that we preach says that the Word who was God from the beginning became flesh, passed through human living, was crucified, resurrected, and has become the life-giving Spirit to accomplish the great work of the divine dispensing.」

李常受,《神聖分賜的更深研讀》第二章(1990 年) ↗李常受把其他基督徒所傳的福音,與他叫聽眾去傳的福音作對比。 · 回到原文 ↗

李常受與諾斯底派

「屬魂的人……是靠著他們的行為和單單的信心得以立定的,並沒有完全的知識。他們說,我們教會的人就是這等人。」

「Animal men, again, are instructed in animal things; such men, namely, as are established by their works, and by a mere faith, while they have not perfect knowledge. We of the Church, they say, are these persons.」

里昂的愛任紐,《駁異端》卷一第 6 章 ↗愛任紐記載,瓦倫廷派把哪些基督徒列為屬魂的一等。 · 回到原文 ↗
「今天許多基督徒好像聽音樂的牛:他們對所聽見的毫無欣賞,也毫無分辨。」

「Today many Christians can be compared to cows listening to music: they have no appreciation or discernment of what they hear.」

李常受,《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十七篇(譯自英文版) ↗李常受論哥林多前書 2:14–15。 · 回到原文 ↗

詩篇第一篇與聖經明白的話

「這說明詩篇第一篇是好的,但它是照著錯誤的觀念寫的……因此,我們不該高看詩篇第一篇。它是用錯誤的觀念,就是人的觀念,錯誤地寫成的。」

「This shows us that Psalm 1 is good, but it was written with a wrong concept… Thus, we should not highly appraise Psalm 1. It was written wrongly with a wrong concept, a human concept.」

李常受,《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譯自英文版) ↗李常受解釋詩篇第一篇。 · 回到原文 ↗
「在一至六節,他是「亞伯」;在七至十一節,他是「該隱」。我們必須在生命的線上給大衛記功,在善惡知識的線上給他記過。」

「In verses 1-6, he was ‘Abel’; in verses 7-11, he was ‘Cain.’ We have to give David the credit in the line of life and the debit in the l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李常受,《詩篇生命讀經》第九篇(譯自英文版) ↗李常受論詩篇十九篇;第七至十一節稱頌神的律法。 · 回到原文 ↗
「在詩篇之前的約伯記,是根據人的觀念而有之人的看法的記錄,論到神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卷書裡沒有向神獻上的禱告或讚美。此外,沒有一點跡象顯示約伯、他的三個朋友和以利戶對神有任何渴慕。」

「The book of Job, preceding the Psalms, is a record of human views based on human concepts concern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d and man… In this book there is no prayer or praise offered to God. Furthermore, there is no hint that Job, his three friends, and Elihu had any kind of thirst for God.」

李常受,《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譯自英文版) ↗李常受總結約伯記。 · 回到原文 ↗
「他們被人用聖經駁倒的時候,就反過來指控這些聖經,好像它們不正確、沒有權威,又說聖經意思含糊,不明白傳統的人,無法從聖經中得出真理。」

「When, however, they are confuted from the Scriptures, they turn round and accuse these same Scriptures, as if they were not correct, nor of authority, and [assert] that they are ambiguous, and that the truth cannot be extracted from them by those who are ignorant of tradition.」

里昂的愛任紐,《駁異端》卷三第 2 章 ↗愛任紐描述異端被人用聖經駁倒時怎樣回應。 · 回到原文 ↗

容易相信主義與說三次「哦,主」

「我們若幫助他們說三次「哦,主」,他們就會得救。」

「If we help them to say “O Lord” three times, they will be saved.」

李常受,《眾地方召會的七靈》 ↗李常受接著說,這可以在沒有傳講、甚至不信者沒有相信意思的情況下發生。 · 回到原文 ↗
馬太福音 18:15-17中文易讀譯本 ↗

15如果你的弟兄虧待了你,你不要聲張,只在你倆之間指出他的錯誤。如果他聽得進你的話,你就挽救了你的弟兄;

16如果他聽不進你的話,你就要找一兩個證人一同去見他,這樣「對他的每一項指控都會得到兩三個人的證明。」

17如果他還聽不進他們的話,你就去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的話也不聽,那麼你就要像對待非教徒或者稅吏那樣來對待他。

耶穌並不是叫一個不肯悔改的弟兄永遠留在團契裡。經過私下勸戒與見證之後,召會要當面說清楚;若仍不肯回轉,就要像對待非教徒和稅吏那樣,把他當作在相信的群體之外的人。上面的引文記載了被包庇的罪、拒絕的改正,以及許多基督徒判斷為別樣福音的教訓。已經把這些關切帶給帶領者卻得不到悔改的成員,不必仍留在地方召會裡,好像李常受和他的職事仍是一個忠心的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