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理由

李常受的教導未能通過的十項檢驗

01

他宣稱自己是神的諭言與代表權柄

保羅警告,教會裡面也必有人起來,「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使徒行傳 20:30)。在 1988 年 11 月帕薩迪納特會及其後的長老會議上,李常受對自己的職事作了極不尋常的宣告。

在場的 John Ingalls ↗ 記錄,李常受把神的諭言與神的代表權柄連在一起:為神說話的人就擁有神的權柄。他宣稱主的諭言與他同在,說他「在耶穌基督的面前」如此宣告,並在同一段會議中說:「我為李常受宣告這件事!」

與此對照,保羅說:「甚麼是保羅?甚麼是亞波羅?無非是執事,照著主所賜給他們的方法,與你們各人一同效力」(哥林多前書 3:5)。又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穯作你們的僕人」(哥林多後書 4:5)。

「你們若聽我,就不是聽李常受,乃是聽那藉着我說話之神自己在他諭言裏的話。」
李常受,由 John Ingalls 記錄 ↗《在愛中說真話》第十六章,論 1988 年 11 月帕薩迪納會議。
02

他把一個職事置於眾教師之上

李常受說,「我們的聲音必須是一」,並教導工人應當限於一出版,以守護一個職事。

保羅的模型不同:「兩三個先知就要說話,其餘的人也要謹慎明辨」(哥林多前書 14:29)。約翰責備丟特庇「愛作長老」(約翰叁書 9)。新約期待的是多位教師,由召會分辨,而不是一個其餘人都必須附和的職事。

03

他稱保羅的福音為「低的福音」,並傳一個更「高」的福音

李常受把經由倪柝聲和他自己發展出來的教導稱為「新約職事最新的延續」。然而論到保羅所傳「第一」要緊的福音,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復活了(哥林多前書 15:3-4),他卻說:「我們不該傳基督教所傳膚淺的福音。……這雖然是福音,卻是低的福音。」並用「我們所傳高的福音」取而代之: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完成神聖分賜的大工」。

使徒行傳裡的每一篇講道,都呼召人悔改相信,使罪得赦;沒有一篇把福音說成神聖的分賜。李常受把悔改放在他稱為低的福音裡,他高的福音卻沒有呼召人離開罪;然而耶穌來,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 1:21),叫罪的奴僕「真自由」(約翰福音 8:34、36)。保羅的試驗不是一個信息聽起來是否更高,而是它是否是眾教會「所領受的」福音;凡傳別的福音的,即使是天上來的使者,他也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 1:8-9)。一個教師不能一面宣稱延續保羅的職事,一面叫跟從他的人不要傳保羅的福音。

「這雖然是福音,卻是低的福音。我們所傳高的福音說,太初就是神的話成了肉體……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完成神聖分賜的大工。」
李常受 ↗《神聖分賜的更深研讀》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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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他建立了一種「我們對抗基督教」的體系

李常受反覆把基督教、基督教界、宗派與宗教組織描述為墮落或敗壞,同時把主的恢復呈現為神所恢復的道路。

保羅警告信徒不可因特定教師而分黨:「你們中間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磯法的…基督是分開的嗎?」(哥林多前書 1:12-13)。又說:「誰都不可以拿人誇口」(哥林多前書 3:21)。教導某一運動獨特地擁有神的恢復異象,即使不說外面的人都未得救,也能造成宗派性的認同。

05

他教導跟隨者把批評當作毒與背叛

當嚴厲的批評出現時,李常受並不是只叫信徒查考證據,而是把異議者稱為背叛,並出版《現今背叛的發酵 ↗》,攻擊曾挑戰他帶領的資深同工與長老。

聖經說:「凡事都要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撒羅尼迦前書 5:21)。庇哩亞人受稱讚,因為他們「天天考究聖經,要考看所傳的這道與聖經相符沒有」(使徒行傳 17:11)。

06

他對李腓力的處理,引發長老資格的問題

李常受的兒子李腓力管理水流職事站。John Ingalls ↗ 記錄,涉及腓力與職事辦公室的不當行為,被直接帶到李常受面前,而這件事持續數月,腓力才從管理職位被撤除。

聖經把帶領者的家庭納入資格考驗。監督必須「善於管理自己的家」(提摩太前書 3:4-5)。提多書要求長老的兒女不可放蕩不服(提多書 1:6)。神責備以利,因為「他的兒子作孽,自招咒詛,他卻不禁止他們」(撒母耳記上 3:13)。

07

長老當面對質時,控告者反成了「背叛者」

耶穌在馬太福音 18:15-17 給出處理罪的次序:先私下,再帶見證人,然後告訴召會。保羅說,仍在罪中的長老要「在眾人面前責備」(提摩太前書 5:20)。

John Ingalls ↗ 記錄,他與其他資深弟兄曾多次私下向李常受提出關切。李常受後來出版《現今背叛的發酵 ↗》,把異議的長老與同工描繪成背叛者。在李常受的記述裡是「背叛」;在 Ingalls 的年表裡則是反覆的私下對質。

08

他的財務處理,觸發聖經對剝削羊群的警告

李常受曾任 Daystar 總裁,這是一項在地方召會成員中推銷的營利露營車事業。信徒投資或借出資金,事業失敗後大多數都損失了。

在一通 1978 年的錄音電話中,波士頓長老 Sal Benoit ↗ 追問:免稅的水流職事站資金是否與 Daystar 的虧損有關。李常受起初回答:「這不關你的事」,並說奉獻者沒有權利查帳,但承認水流職事站曾貸款給 Overseas Christian Stewards,而該機構擁有為 Daystar 製造露營車的台灣公司。

對於處理與職事有關金錢的屬靈帶領者,政府監管不是唯一的聖經標準。彼得說,長老牧養神的群羊,不可「因貪財」(彼得前書 5:2)。保羅說監督「不可貪財」(提摩太前書 3:3);他處理捐項時,也安排事情在主面前和在人面前都合乎規矩(哥林多後書 8:20–21)。當成員在一項透過召會關係推廣的事業中虧了錢,他們應當得到清楚的交代,並在已造成傷害之處看到認真的補償努力。

「關於 Daystar,那不關你的事。不,我不回答你。」
李常受,與 Sal Benoit 的錄音電話,1978 年 ↗Benoit 問,給水流職事站的錢是否用來償付 Daystar 的貸款或虧損。
「我不向任何人負責;我只向政府負責。」

「I’m not responsible to anyone. I’m only responsible to the government.」

李常受,與 Sal Benoit 的錄音電話,1978 年 ↗同一段關於水流職事站帳目與 Daystar 相關貸款的對話,稍後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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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安那翰長老挑戰他之後,他親自任命替補長老

John Ingalls ↗ 與 Al Knoch 於 1989 年 3 月辭去安那翰長老。數月前,李常受曾對長老說「安那翰的召會是他的嬰孩,他不喜歡看見它受苦。」3 月 28 日,他寫信任命 Eugene Gruhler 與 Francis Ball 為替補長老,說他「為那兩位弟兄很難過,他們跟隨主的路程竟落到這樣的結局。」Ingalls 後來寫道,他們的長老職分「被替換、改組,而且人數大大增加」。

彼得吩咐長老不要「轄制…所託的」(彼得前書 5:3)。保羅說使徒「不是管子,管不了你們的信心」(哥林多後書 1:24)。保羅在安提阿當面責備彼得,因為他「有可責之處」(加拉太書 2:11)。安那翰的異議長老已經離開,李常受才指定繼任者。

10

他教導未信者說三次「主啊」就能得救

在《為著眾召會的七靈》裡,李常受教導不必傳講,只要幫助未信者說三次「主啊」就會得救,即使他們「沒有信的意思」。

對照耶穌:「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 1:15)。保羅:「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又說:「未曾聽信他,怎能求他呢?」(羅馬書 10:14)。耶穌也警告:「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馬太福音 7:21)。

「我們若幫助他們說三次「主啊」,他們就會得救。」
李常受 ↗《為著眾召會的七靈》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