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場爭議背後的問題
圍繞李常受的爭議看起來像互不相干的故事:一項有他兒子參與、後來失敗的露營車事業,水流職事站內部不當行為的報告,長老被推到一邊,對批評者的訴訟,以及把其餘有組織的基督教視為墮落的教導。有一個問題貫穿這一切:當有人試圖改正這條線中心的那個人和那個職事時,發生了什麼?
從權柄開始。地方長老能否挑戰李常受,仍然被信任?信徒能否拒絕他的解釋,而不被視為消極或製造分裂?當良心與職事指向不同方向時,預期哪一邊該讓步?
許多人是被禱告、聖經、奉獻、內住的靈,以及認真的召會生活吸引進來的,有些人至今仍溫暖地記得那些部分。但那些實行,是包在一個圍繞李常受職事建造、帶著一套具體宣告的體系裡。神有一個恢復。這恢復有獨一的職事。那職事是藉著倪柝聲與李常受來的。眾召會應當留在它的交通裡。聖經是透過職事的架構來讀的,奉獻可能變成對恢復的奉獻,屬靈的認真可以用與職事的對齊來衡量。表面的幫助與制度上的依賴,並不總是能夠分開。
同一結構貫穿這段歷史。對李常受兒子的關切,成了忠誠的試驗。安那翰的爭執擴到全線。離開可能感覺像離棄神現今的工作。一次又一次,職事有權定義真理、忠誠,以及可接受之異議的界限。
讀到帶領者的罪,會使你受玷污嗎?
成員若找到像本站這樣的網站,往往會被告知,用民數記十九章的語言,或召會文化所稱的「消極話語」,閱讀對職事的批評會使自己暴露在「死」裡,即便那些敘述可能是真的。李常受在《民數記生命讀經》裡說,那裡的不潔「不是指罪,乃是指死」,並把它解為聚會中的屬靈死沉,而不是因閱讀有文獻根據的歷史而受玷污。他在那些信息裡從未把這個豫表應用到外面的出版品上,然而在實際的勸阻裡,往往正是這樣運作的。
水流職事站監管的弟兄們曾警告聖徒,異議材料帶有「屬靈的毒」,並勸他們不要「摸死」(民數記十九章)。李常受也教導,異議者要「毒害聖徒」,與他們交談就難免「被他們的毒所污染」。
與這本能相對,聖經是古代文獻中最不加粉飾的帶領者紀錄。大衛的姦淫與他安排烏利亞的死(撒母耳記下 11 章)、彼得在安提阿被保羅當眾責備(加拉太書 2:11)、以利對兒子的失敗(撒母耳記上 3:13)都記在聖經裡;知道帶領者犯了罪,並不被當作玷污。希伯來書把摸死屍的儀式讀為洗淨死行,有分於導致死的罪,而不是發現帶領者犯了罪(希伯來書 9:13-14)。保羅吩咐召會把暗事顯明出來(以弗所書 5:11),按證據查究對長老的控告(提摩太前書 5:19-20),並說「凡事都要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撒羅尼迦前書 5:21)。庇哩亞人「天天考究聖經,要考看所傳的這道與聖經相符沒有」(使徒行傳 17:11)。
安那翰風波公開化之後,李常受並沒有邀請這種查考。他的信息後來編成《現今背叛的發酵 ↗》,把反對者稱為魔鬼所煽動的背叛。毒與死的警告,作用在同一方向:成員被告知閱讀異議材料會受玷污,而不是應當查考聖經並分辨。
耶穌把「隱藏的死」這個意象,轉過來對準那些從事隱藏的人。墳墓被粉飾,是為了叫路過的人避開裡面的污穢。當祂稱文士和法利賽人為粉飾的墳墓(馬太福音 23:27-28),粉飾本身就成了控告:外面的好看正是遮住骨頭的東西。祂也說,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約翰福音 18:20)。一個帶領層若叫跟隨者不要查閱批評材料,同時又遮掩自己的紀錄,它並不是在使人避開玷污;它正在粉飾。按耶穌的比喻,那個帶領層就是粉飾的墳墓:外面顯得公義,裡面卻藏著死、假善和不法。
李腓力一案把同一模式具體化了。帶領者對不當行為的指控流傳多年之後,安那翰才在 1988 年宣布公開管教;然而整件事仍只在與這家人親近的帶領者之間處理,1993 年又一班新的安那翰長老撤銷管教,並向腓力道歉。現有來源沒有提到任何外部調查。多數成員聽不到這類記載,是因為長老和同工告訴他們,閱讀批評就是中毒或接觸死。下一節所說的一出版政策在出版上強化了這種本能,但成員最先聽到的,通常是毒與死的警告。
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4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這是新約直接解釋民數記十九章。母牛犢的灰原是摸死屍之污穢的解方,希伯來書把那項儀式轉用到洗淨良心、除去死行:落在「有分於罪」,而不是「知道罪」。
11你們當遠避暗昧無益的事,倒要當眾責備它。
保羅並不是叫信徒避開「知道」暗事做了甚麼,而是不可與它同行,並要把它顯明出來。閱讀一份有文獻根據的過犯記載,並不是與暗事同行。
27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28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粉飾墳墓原是一項公共服務:警告人避開玷污。耶穌把這個意象歸給外面顯得公義、裡面卻遮掩真相的宗教領袖。叫跟隨者不要查閱批評材料,可能正成為粉飾:維持外表,卻把紀錄藏起來。
20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耶穌是在受審問時說這話的,講的是祂自己的教訓與行事。一個經不起成員閱讀自身紀錄的職事,是在主張一種牠的主所不要的隱密。
19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保羅把保護與揭露放在相連的兩句話裡。見證的要求,保護帶領者不被謠言中傷;當眾的責備,保護召會不被一位由親近的人私下處理其失敗的帶領者所害。
21凡事都要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保羅不是叫帖撒羅尼迦人避開難聽的報告,而是叫他們察驗所聽見的,持守證實為善的。這與把有文獻根據的批評當作屬靈的毒,正好相反。
11這的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豁達,就天天考究聖經,要考看所傳的這道與聖經相符沒有。
路加稱讚庇哩亞人,不是因為他們拒絕聽,而是因為他們把所聽的與聖經對照。一個勸成員不要閱讀異議記載的召會,是在要求更少的庇哩亞式查考,而不是更多。
一個職事與一出版
李常受說,「我們的聲音必須是一」,並教導工人應當限於一出版。水流職事站至今仍把原則說得很明白:一出版是為了守護「主恢復中那獨一的職事」。1986 年 2 月長老與同工訓練的信息,後來出版為《長老訓練》第八冊,當時有超過四百位帶領弟兄簽名,保證與李常受的職事在一裡。
保羅的模型不同。在哥林多,他吩咐先知說話,並要「其餘的人也要謹慎明辨」(哥林多前書 14:29)。約翰警告丟特庇「愛作長老」,不肯接受使徒的話(約翰叁書 9)。一個職事、一種聲音,並不是新約裡評量教導的模型。
水流職事站也說一出版不是共同信仰的一項,不應當決定另一個基督徒是否被接納。前成員並沒有捏造這兩句話。
一旦獨立的教導被當作對身體之一的威脅,普通的異議就開始看起來像屬靈的背叛。
29兩三個先知就要說話,其餘的人也要謹慎明辨。
保羅期待會眾分辨先知的話。一出版原則縮窄誰可以權威地發聲;保羅則擴大發聲,並把分辨的責任交給召會。
9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但愛作長老的丟特庇,不接受他們。
約翰點名一位搶首位、拒絕使徒改正的本地帶領者。批評者從中聽見警告:要求一個聲音、把外面的教導當作背叛的職事。
李常受個人的權柄
LSM 保存了李常受一句醒目的話:「我是倪弟兄的繼續;我願意有我的繼續。」他把這繼續連到水流職事站,以及職事的延續。
李常受所說的,超過保存一位受人欽佩之教師的書。這個機構描述一個從倪柝聲到李常受、再到一班指定同工傳遞的職事。批評者聽見特殊屬靈權柄的繼承;辯護者則聽見對一套教導負責任的延續。

時代的執事
這條線使用三個連在一起的說法。時代的異象是神現今對聖經真理的恢復。時代的職事把那異象實行出來。時代的執事是神藉以釋放異象並帶領工作的那個人。水流職事站的資料把倪柝聲與李常受認作二十世紀那些執事。
李常受的宣告,超過只是說有些教師特別有影響力。在他 1986 年的交通裡,他說到一個時代裡一個藍圖、一位智慧的工頭,說其他工人信息中有用的亮光是從這職事來的,並說其餘部分沒有啟示或異象。一份與水流職事站立場一致的辯護至今仍把這當作正當的模型,同時堅持信徒跟隨的是異象,不是一個人。
若神現今的異象是藉著一位執事、一個職事而來,一出版政策就是可預見的結果。獨立的教導即使紮根在聖經裡,也可能顯得屬靈上不安全。爭執在於:一條管道是否該控制眾召會可以聽什麼、出版什麼、質問什麼。
神的諭言與代表權柄
保羅警告,教會裡面也必有人起來,「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使徒行傳 20:30)。在 1988 年 11 月帕薩迪納特會及其後的長老會議上,李常受對自己的職事作了極不尋常的宣告。
在場的 John Ingalls ↗ 記錄,李常受把神的諭言與神的代表權柄連在一起,並說為神說話的人就擁有神的權柄。他宣稱主的諭言與他同在,說他「在耶穌基督的面前」如此宣告,並在同一段會議中也說:「我為李常受宣告這件事!」
這遠超過說李常受是一位有恩賜的聖經教師。他是在告訴跟隨他的人:聽他的話就是聽神的諭言,且帶著那諭言所附的屬神權柄。
與此對照,保羅說:「甚麼是保羅?甚麼是亞波羅?無非是執事,照著主所賜給他們的方法,與你們各人一同效力」(哥林多前書 3:5)。又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哥林多後書 4:5)。保羅特別警告教會內部會有帶領者起來,引誘門徒跟從自己。
水流職事站自己的《李常受文集》1988 年第四冊也確認:李常受在 1988 年 11 月 25 至 27 日舉行帕薩迪納特會,隨後發表題為〈關於新路與神諭言的簡短話語〉的信息。
「你們不能否認主的諭言與我同在這個事實。我在耶穌基督的面前宣告這件事。」
「我為李常受宣告這件事!」
「你們若聽我,就不是聽李常受,乃是聽那藉着我說話之神自己在他諭言裏的話。」
30就是在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
保羅對以弗所長老的警告,是 Ingalls 與其他批評者用來讀李常受諭言宣告的框架。危險不只是外來的假教師,更是教會內部把門徒引到自己身上的帶領者。
5甚麼是亞波羅?甚麼是保羅?無非是執事,照著主所賜給他們的方法,與你們各人一同效力。
保羅不讓哥林多人把執事當作信心的來源。與李常受宣稱聽他就是聽神諭言的說法,形成鮮明對照。
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保羅把自己呈現為僕人,而不是神藉以帶著代表權柄說話的諭言。李常受的語言走向相反的方向。
地方召會,以及離開的代價
李常受教導,每一座城應當有召會一個實際的彰顯。地方會眾因此使用「安那翰的召會」這類名稱,作為神學宣告,而不只是方便的名字。
再配上「恢復獨特地實行神的模型」這個觀念,離開就可能感覺超過換一個教會。人可能害怕自己正在離開神所恢復的召會。這是批評者把這條線描述為高度控制的原因之一。
基督徒、基督教,與巴比倫
李常受在基督徒與他們所屬的組織之間作了尖銳的區分。他承認每一個宗派裡,包括羅馬天主教,都有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同時,他說宗派組織不是出於神、曾被撒但使用,並且要歸於巴比倫。他也宣告基督教、基督教國、天主教,以及所有宗派都已墮落。
李常受並不是說每一個浸信會、長老會或天主教徒都未得救。他是在說他們的教會體系不是召會正當的彰顯。他「一城一會」的教導,於是把地方召會放在那些體系之外,作為恢復的立場。
這可以在個人救恩的層次上包容,又在召會身分的層次上排他。成員可以愛別處的基督徒,同時相信他們的會眾屬於一個墮落的體系。CRI 後來為這區分辯護,把它當作李常受對基督徒分裂的抗議,但也承認為什麼這語言聽起來菁英,並把其他每一個會眾的地位都置於疑問之中。
這產生了一個基本的雙重標準。李常受拒絕「宗派」的標籤,恢復卻發展出自己的獨特教義、全球身分、中央職事和受限制的出版流。把每一處會眾稱為「某地的召會」,並沒有改變這個運動實際的運作方式:一個團體被稱為主的恢復,其他基督教團體卻被當作巴比倫。
閱讀:李常受定罪宗派,卻建立了自己的宗派 →訴訟、公開信,與再評估
法律史並不是只指向一個方向。地方召會就《The God-Men》贏得 1985 年一筆鉅額誹謗判決;1985 年判決理由書全文可供查閱。Thomas Nelson 的撤回 ↗收回了《The Mindbenders》中地方召會的一章。大約二十年後,德州上訴法院判決 ↗以「一無所獲」的判決結束 Harvest House 的誹謗案。
法庭並沒有裁定李常受的神學是否真實、這條線是否健康,或那些受爭議的書裡每一句話是否準確。判決所處理的是特定出版物,以及誹謗法的特定規則,每一項判決都應當按它實際裁定的來描述。
被告自己的記述,有助於說明為何 1985 年的判決後來一直是爭議焦點。Neil Duddy 後來的訪談說,證據開示過程使 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 花了超過 40 萬美元;SCP 進入破產程序後,他說自己無力另外準備辯護。SCP 1986 年的記述說,律師勸他們不要重印已蒐集的證據,因為這樣可能再招致誹謗訴訟。這些是被告的說法,並不是推翻判決的法庭認定;但它們提供了這場缺席審理,以及被告所說訴訟造成寒蟬效應的背景。
Thomas Nelson 撤回《The Mindbenders》一章
出版社撤回關於李常受與地方召會的那一章,並為虛假與誹謗的陳述道歉。這項撤回是不宜未經批判就重複早期反異端指控的重要原因。
正式撤回地方召會贏得《The God-Men》判決
加州一所法院在一場無人出庭抗辯的五日審理後,判給一筆鉅額誹謗賠償。法官根據原告證人的證詞與被告的證詞錄取,認定《The God-Men》相當部分虛假且構成誹謗。當時報導也描述這場訴訟對 Spiritual Counterfeits Project ↗ 造成的財務壓力。
法庭判決與報導新的出版爭執導致另一場訴訟
Harvest House 出版《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其中有關於地方召會的短條目之後,水流職事站與許多地方召會在德州提出鉅額誹謗訴訟。他們主張,書中對犯罪與虐待行為的一般討論,會被理解為適用於他們。
訴訟紀錄德州上訴法院判 Harvest House 勝訴
法院認為,受挑戰的導論與附錄並沒有指控書中每一個團體都犯了那裡討論的罪行。它撤銷下級法院,並判決地方召會原告一無所獲。法院並沒有裁定李常受神學的真偽。
上訴決定富勒神學院發表有利的評估
經過兩年對話,富勒一個教職員小組說,他們所審視的教導在基要方面代表真正的歷史基督教信仰。這份聲明並沒有處理每一項治理指控,也沒有處理對李常受著作的每一種解釋。
機構評估德州最高法院拒絕審查
德州最高法院拒絕地方召會的審查請求,使上訴裁定維持原狀,沒有對受爭議的宗教或事實主張作出新的認定。
審查被拒福音派領袖發表公開信
數十位福音派學者與教牧要求 LSM 否認關於三一神、神化、基督教與宗派的陳述,並停止用訴訟回應宗教批評。LSM 答覆說,那些引文是從聖經與文學上下文中被孤立出來的。
公開爭執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查
最高法院在未審實體的情況下拒絕地方召會的請求。這使德州上訴判決維持原狀,並結束 Harvest House 一案。
最高法院檔案一位 CRI 高層主管開始參加地方召會
CRI 執行副總裁、營運長兼董事會秘書 Paul Young ↗ 說,地方召會帶領者邀請 CRI 同工參加 Jacksonville 的特會,這次經歷使他去尋找夏洛特的召會,並與這條線建立個人關係。
機構當事人第一人稱記述基督教研究院出版《我們錯了》
經過六年再調查,CRI 撤回先前的分類,並為這條線在基要上的正統辯護。完整特刊沒有點出 Morningside、陳氏兄弟,或來自他們的財務支持。
研究再評估Morningside 基金會給 CRI 62.5 萬美元
基金會報稅文件列出 2009 年給 CRI 20 萬美元,2010 年 42.5 萬美元。同一批文件也列出給地方召會與水流職事站的贈款。陳啟宗與陳樂宗列為基金會董事,與水流職事站立場一致的紀錄則把陳啟宗記為參與同工事的人。
原始財務紀錄CRI 與 Morningside 的財務關係
Morningside 基金會的報稅文件列出 2009 年給基督教研究院 20 萬美元、2010 年 42.5 萬美元:CRI 在其有利再評估的出版年及其後一年,從 Morningside 共收到 62.5 萬美元。
這筆錢的來源,正是重點所在。文件列出陳啟宗與陳樂宗為 Morningside 董事。2009 年贈款明細也列出給水流職事站 25 萬美元、安那翰召會 17.05 萬美元、劍橋召會 10.656 萬美元、富勒頓召會 45 萬美元;2010 年明細再列出給水流職事站 20 萬美元。一份與水流職事站立場一致的歷史稱陳啟宗為「陳啟宗弟兄」,並記錄他參與同工之間的爭執。這不是一個碰巧支持 CRI 的不相干基金會。
時間點造成讀者有權知道的嚴重潛在利益衝突。CRI 在六年計畫之後,於 2009 年卷出版其有利特刊。特刊承認支持因此受損,但沒有點出 Morningside、陳氏,或這些贈款。CRI 主管 Paul Young ↗ 也說,他在 2008 年一次這條線的特會後開始參加夏洛特的召會,並與地方召會建立個人關係。
這些贈款並不能決定 CRI 的神學結論是對是錯,卻直接關乎這次再評估的獨立性。一份為某組織辯護的出版物,應當披露來自與該組織有關之人所主導之基金會的大額支持,尤其當同一基金會也在資助該組織的召會與出版職事時。

我們認為證據所能支持的
把李常受說成正統,太過簡單。他的一些陳述與熟悉的福音派語言重疊;他關於三一神、救恩與千年國度的教導,則是不尋常且有爭議的。
帶領的問題本身仍然嚴重。誰能與職事不同意?誰能改正帶領者?提出關切的人後來如何?成員能否離開,而不感覺自己離開了神現今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