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教導神成為人,使人可以成為神,並從尋常的生育來論證:人生人,狗生狗,所以「在重生裡,神生出諸神」(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這個類比容易記住;但這個教導的錯誤,也正出在這裡。
信徒確實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 1:13),並且「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得後書 1:4)。重生賜下真實的生命,不只是一個新的法律地位。問題在於,這新生命是否使受造之人成為神。
李常受親口所說的論證
李常受自己也無法確定他的類比證明了什麼。把他的話並排來看:他先拒絕那個結論,再得出結論,然後說得更強烈,並建議用較溫和的詞「為著表達」(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為了避免冒犯,用語改了;信念卻沒有改。
「凡狗所生的就是狗。這裡的重點是:某種生命總是生出那種生命。我不會說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就是神。」
「Whatever is begotten of a dog is a dog. The point here is that a certain kind of life will always beget that kind of life. I would not say that because we have been begotten of God, we are God.」
「人所生的是人,神所生的必定是神。我們是從神生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是神。」
「What is begotten of man is man, and what is begotten of God must be God. We are born of God; hence, in this sense we are God.」
「因此,在重生裡,神生出諸神。人生人。山羊生山羊……我們所有從神而生的人都是神。但為著表達,由於神學上的誤解,最好說我們是在神聖種類裡的神人。」
「Thus, in regeneration God begets gods. Man begets man. Goats beget goats… We all who are born of God are gods. But for utterance, due to the theological misunderstanding, it is better to say that we are God-men in the divine species.」
這個類比證明得太多

李常受的公式是:信徒「在性情上和生命上」是神,「但不在神格上」(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把這個公式用在他自己的類比上:沒有人會說,小狗在性情上是狗,卻不具狗的身分。小狗就是狗。如果這個類比成立,神的兒女就分享使神成為神的一切:非受造、永遠,並且配受敬拜。
李常受知道那是錯的。在「我們是神」之後,他隨即補充說,信徒「不能受人敬拜」,並稱宣稱擁有神的神性和敬拜是「極大的褻瀆」(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所以他在唯一關鍵的地方放棄了自己的類比。一個在關鍵處必須放棄的論證,什麼也證明不了。
他把神格解釋為神的「地位或等級」(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但作神並不是神所佔據的一個等級,而是祂所是的:「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以賽亞書 43:10)。一位生出諸神的神,就是在自己以後造作出神來。
「然而,說我們與神調和,並不是說我們在神的神性上成為神,並有資格作人敬拜的對象。這是極大的褻瀆,完全是異端。」
「To say that we are mingled with God, though, does not mean that we become God in His deity and that we are qualified to be the object of people’s worship. This is a top blasphemy and is utterly heretical.」
「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在性情上和生命上是神,但不在神格上,就是不在神的地位或等級上。」
「Because we are children of God, we are God in nature and in life, but not in the Godhead, that is, not in God’s position or rank.」
李常受的類比
- 狗生狗完完全全是狗,毫無保留。
- 所以神生神李常受:「在性情上和生命上是神,但不在神格上。」《神與人之關係中的生機聯結》第 27 頁
- 這個類比只走了一半李常受否認信徒分享神的位格,或能受人敬拜。《神聖分賜的更深研讀》第三章
聖經
- 獨生子按本性是子,永遠是神。約翰福音 1:18
- 從神生的真實的新生命,不只是一個新的地位。約翰福音 1:12–13;彼得後書 1:4
- 被立為兒子憑恩典為子,不是按本性。加拉太書 4:5
- 「我們必要像他」像祂,而不是祂。約翰壹書 3:2
按本性為子,憑恩典為子

作子有兩種方式。按本性為子的,與他的父是同一類的存有,就如小狗就是狗。被收養的兒子是憑恩典為子:他確實得著名分、父親的愛和產業,但這一切都是賜予的。
聖經把這兩者分得很清楚。耶穌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約翰福音 1:18)。信徒蒙賜「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並「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 4:5)。出生說明這生命是真實的;被立為兒子則說明,這生命不是我們按本性所有的。我們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 8:17):是與那按本性為子的一位同作後嗣,絕不是取代祂的位置。想想火中的鐵。它確實發出火的熱與光,卻仍然是鐵,那光輝完全屬於火。
保羅所選的字很重要。那是 huiothesia(υἱοθεσία),由 huios(「兒子」)和 thesis(「安置」)構成,意思是把人安置為兒子。標準的希臘文辭典都把它界定為收養。Liddell 和 Scott 給的是 “adoption as a son”(收養為兒子),Abbott-Smith 給的是 “adoption of a son (or daughter)”(收養兒子〔或女兒〕)(希臘文辭典中的 υἱοθεσία(huiothesia) ↗),指出這個字常見於碑文,並把它用在神與基督徒的關係上(羅馬書 8:15;加拉太書 4:5;以弗所書 1:5)。W. E. Vine ↗ 的辭典,李常受自己也曾引用,說這個字「指賜給本來不屬於他的人的兒子之地位與身分」,並在加拉太書 4:5 稱之為「所賜的兒子身分,有別於單單因出生而來的關係」(Vine《新約字詞解釋詞典》,「收養」條 ↗)。李常受常引用的 J. N. Darby 譯本,在羅馬書 8:15 和以弗所書 1:5 譯為 “adoption”(收養)。就連水流職事站自己的期刊也承認,在新約之前這個字「確實有收養的意思」,而且大多數英文譯本都譯為 “adoption as sons”(收養為子)。和合本在加拉太書 4:5 和以弗所書 1:5 譯作「兒子的名分」,在羅馬書 8:15 譯作「兒子的心」,並沒有明說「收養」;不過「名分」是被賜予的身分,這與收養的意思相合。
李常受的恢復本把這一切擱在一旁。保羅對信徒用這個字的四處(加拉太書 4:5;羅馬書 8:15、23;以弗所書 1:5),它一律改譯為 “sonship”(兒子的身分)。然而照李常受自己的說法:「我們沒有學過希臘文,卻有字典、辭典和經文索引來幫助我們。」(長老訓練,第四冊:關於實行主恢復的其他要緊事項,第十一章 ↗)那些辭典說的是收養。他在以弗所書 1:5 的講解,顯示他為何偏離它們:「我們既不是神的女婿,也不是神的養子。」(《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十九篇 ↗)這並不是翻譯上的疏忽。收養正是他的類比所不能容許的,所以李常受把它從保羅的用字中拿掉了。
所以,約翰從「從神生的」得出結論時,並沒有說「我們是神」。他說的是:「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我們必要像他」(約翰壹書 3:2)。在最謹慎的時候,李常受也是這樣說:「你若說你在你的所是上像神(約翰壹書 3:2),有祂的生命與性情,這是照著神聖啟示的真理。」(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說信徒像神,合乎聖經;說信徒是神,則不然。李常受的類比保留了出生,卻捨棄了被收養。
「第五節說,父神預定我們得兒子的身分。如果父的生命沒有進到我們裡面,我們怎能是祂的兒子?不可能!兒子的身分要求我們被父的生命所浸透。我們既不是神的女婿,也不是神的養子;我們是在神的生命與性情裡的兒子。」
「Verse 5 says that God the Father predestinated us unto sonship. If the Father’s life has not come into us, how can we be His sons? Impossible! Sonship requires that we be saturated with the Father’s life. We are neither God’s sons-in-law nor His adopted sons; we are sons in God’s life and nature.」
「在講解任何一節經文時,我們都直接回到希臘文原文。我們沒有學過希臘文,卻有字典、辭典和經文索引來幫助我們。」
「In expounding any verse, we would go back directly to the Greek text. We did not study Greek, yet we had dictionaries, lexicons, and concordances to help us.」
權威怎麼說
- Liddell–Scott“adoption as a son”(收養為兒子)
- Abbott-Smith“adoption of a son (or daughter)”(收養兒子〔或女兒〕),常見於碑文
- W. E. Vine,李常受曾引用「賜給本來不屬於他的人的兒子之地位與身分」
- J. N. Darby,李常受曾引用“adoption”(收養)羅馬書 8:15;以弗所書 1:5
- 水流職事站自己的期刊在新約之前「確實有收養的意思」
- KJV, NKJV, ESV, NASB, NIV, NRSV“adoption”(收養)
υἱός(huios,「兒子」)+ θέσις(thesis,「安置」)= 把人安置為兒子
李常受的恢復本
- “Sonship”(兒子的身分)論及信徒的四處經文全都如此加拉太書 4:5;羅馬書 8:15、23;以弗所書 1:5
- 李常受的理由「我們既不是神的女婿,也不是神的養子。」《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十九篇
- 李常受所受的訓練「我們沒有學過希臘文,卻有字典、辭典和經文索引來幫助我們。」《長老訓練》第四冊第十一章
亞他那修的原意
李常受的辯護者常引用亞他那修:「祂成為人,使我們可以成為神。」(論道成肉身,第 54 節 ↗)《天主教教理》也引用了同一句話(第 460 段)。兩者都把它解釋為恩典。《教理》說,人「藉著與道相交,因而領受神聖的兒子名分」(天主教教理,第 460 段 ↗)。亞他那修說,信徒成為兒子,「不像祂那樣是在本性和真實上,而是照著那呼召者的恩典」(駁亞流派第三講,第 19 節 ↗)。
李常受說的卻相反:「我們在性情上是神」,又說「除了神格之外,我們與神完全一樣」(為李常受職事中十七處引文所作的辯護 ↗)。亞他那修在本性與恩典之間劃了一條界線,李常受越過了它。一窩小狗裡,沒有哪一隻是憑恩典而成為狗的。
「雖然按本性只有一位子,就是真的、獨生的,我們也成為子,卻不像祂那樣是在本性和真實上,而是照著那呼召者的恩典;我們雖是出於地的人,仍被稱為神,卻不像真神或祂的道那樣。」
「Although there be one Son by nature, True and Only-begotten, we too become sons, not as He in nature and truth, but according to the grace of Him that calls, and though we are men from the earth, are yet called gods, not as the True God or His Word.」
這個教導的果子

在恩典之下,沒有什麼可誇的,因為一切都是領受的。李常受卻把神人說成另一回事:他的職事所達到、而其他基督徒所錯過的一座高峰。他說:「既然我們已經釋放了神的神聖啟示的高峰。」(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之高峰過生活的實行之路,第一章 ↗)他又寫道,在基督教裡「沒有神要我們成為神人的觀念」(神聖分賜的更深研讀,第三章 ↗),它的福音是「低的福音」,與「我們所傳高的福音」(神聖分賜的更深研讀,第二章 ↗)相對。
他甚至把跟隨耶穌的溫柔排在它之下。他從小被教導要「在溫柔和忍耐上」跟隨耶穌,他稱這種教導「完全不對」(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之高峰過生活的實行之路,第二章 ↗)。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馬太福音 11:29)。一個把「要像耶穌一樣溫柔」這個平實的呼召排在自己的高峰之下的教導,並不是在培養謙卑。
這是聖經裡最古老的試探。蛇並沒有要夏娃離棄神,而是向她提出升級:「你們便如神」(創世記 3:5)。推羅君王有同樣的心:「因你心裡高傲,說:我是神……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以西結書 28:2)。恢復常談到棄絕肉體,保羅也指出肉體在召會裡是什麼樣子:「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麼?」(哥林多前書 3:3–4)。一個圍繞單一職事人物聚集、並視其他信徒的福音為較低的運動,顯出的正是這種光景。「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 8:1)。保羅也給出答案:「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 4:7)。
「我們不該傳基督教所傳的膚淺福音……雖然這是福音,卻是低的福音。」
「We should not preach the shallow gospel that Christianity preaches... Although this is the gospel, it is a low gospel.」
「我生在基督教裡。從小我就被教導,我們必須跟隨耶穌。然而,他們的意思是這樣:「耶穌愛人,所以我們要在愛人上跟隨祂。耶穌是溫柔、忍耐的,所以我們要在溫柔和忍耐上跟隨耶穌。」表面上,這個教導是對的,但就其內涵而言,卻是完全不對的。」
「I was born in Christianity. From my youth I was taught that we have to follow Jesus. What they meant, however, was this: “Jesus loves people, so we have to follow Him in loving people. Jesus was meek and patient, so we have to follow Jesus in meekness and in patience.” Apparently, this teaching is right, but intrinsically, it is absolutely off.」
基督的心是向下的

亞當是人,卻妄求如神。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6–7)。本來按本性就是神的那一位,降卑了;保羅也吩咐信徒要有這樣的心:「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 2:3)。
耶穌也這樣教導。祂吩咐門徒去坐在末位上(路加福音 14:10)。祂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馬可福音 10:45)。當門徒問誰最大時,祂把一個小孩子放在他們面前:「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 18:4)。神的兒女的記號是孩子般的謙卑,不是等級。「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 4:6)。
| 亞當向上妄求 | 基督降卑而下 |
|---|---|
| 照神的形像所造的受造者創世記 1:27 | 本有神的形像腓立比書 2:6 |
| 被提出升級:「你們便如神」創世記 3:5 | 虛己腓立比書 2:7 |
| 摘下果子來吃創世記 3:6 | 取了奴僕的形像腓立比書 2:7 |
| 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世記 3:8 | 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立比書 2:8 |
同類生同類
李常受說對了一點:出生會產生家族的相似。約翰說明這相似是什麼樣子:「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壹書 3:10)。神兒女的記號是公義與愛,不是他們啟示的高度。
一個教導若告訴信徒他們在性情上是神,說他們的職事釋放了高峰,並說其他基督徒傳的是低的福音,就不會產生那種相似。它產生的是驕傲,圍繞這個教導形成的團體,在屬靈上並不健康。李常受的「神生神」不是比歷史性信仰更深的真理,而是對它的偏離。
本文所考量的經文
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神沒有把自己說成是一個會繁衍的種類。祂是獨一的神,在祂以前沒有真神,在祂以後也必沒有。
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本來按本性就是神的那一位,降下來服事。信徒被吩咐要有這樣的心,而不是向上妄求。
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2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約翰從神聖出生得出的結論,是信徒乃是將要像祂的兒女,而不是說他們是神。即使是這個身分,也是父之愛的恩賜,不是可以誇口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