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李常受地方召会 · 资料与背景

李常受的千年国度排除教义:它教导什么,为何不能成立

李常受教导,某些已得救的基督徒会被排除在基督千年国 ↗度之外,并暂时受罚。马太福音、约翰壹书与李常受自己的话却指出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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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五位年轻女子手拿小油灯,敲着一扇关上的木门,门缝透出婚筵金光的插画
“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 25:10–12)李常受说,这些童女是已重生的信徒。

千年国 ↗度排除教义主张,有些已经永远得救的人,仍会被排除在基督一千年的掌权之外,并在进入永世以前暂时受罚。在恢复里,这常以得胜、国度赏赐、外面的黑暗与丧失魂等语言呈现。

李常受在《启示录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 ↗直接说:“对那些成熟、完全的人,千年国 ↗乃是赏赐和享受;但对不成熟的人,乃是亏损和管教。”他又说,神甚至会用与第二次死有关的事“管教并惩罚不成熟的信徒”。他在《马太福音生命读经》里更把耶稣关于外面黑暗的警告直接用在基督徒身上:“这不是假信徒受的惩罚,乃是不忠信之真信徒受的惩罚”(第六十六篇 ↗);“那些不是得胜者的人,要在千年国 ↗期间被排除在国度的享受之外,并且可能受惩罚”(第五十八篇 ↗)。在这个制度里,耶稣关于末后审判的警告,被改成已得救之人暂时一千年的刑罚。

这个教义也曾被用来把人留在羊圈里。前资深同工 John Ingalls ↗ 在《在爱中说真话》的一份附录里,收录了台北全时间训练中的种种说法,其中记录训练者对想回到本地召会的学员说:“你若离开训练,就会错过国度。”(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Appendix A: Statements from the FTTT ↗)这个威胁之所以有效,是因为李常受的教导已赋予它后果:错过国度就是被排除在基督的掌权之外,并在外面的黑暗里受罚。离开一个由恢复掌控的环境,于是可以被说成是在冒可怕的末后审判风险。这样的警告不需要说服人,只需要使人害怕;而恐惧会把人留住。

检验的关键:“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这个恐惧取决于一个主张:耶稣对外面黑暗的警告,是指他已经拯救之人所受的暂时管教。马太福音 7:21–23 直接检验这个主张。耶稣描述一些称他为“主啊,主啊”、奉他的名说预言、赶鬼并行异能的人,但他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他没有说:“我认识你们,但你们要错过千年国 ↗。”他说的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这是末后审判中假冒者被揭露,不是已得救信徒暂时受管教。

耶稣在约翰福音 17:3 将永生定义为认识父与子。他又说他认识自己的羊,羊跟随他,他赐给他们永生,使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音 10:27–28)。当他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时,他不是指暂时失去赏赐的基督徒,而是指从来不属于他的人。

在整本圣经里,被神认识就是属于他。“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翰福音 10:14)。“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 2:19)。“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哥林多前书 8:3)。保罗描述人归主时说:“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加拉太书 4:9)。门关上以后,愚拙的童女也听见同样的话:“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 25:12)。李常受说这些童女“表征已经重生的信徒”,又说这里的“不认识”是指“不承认、不认可”(《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六十四篇 ↗)。但圣经用“被他认识”来描述属他的人,而不是得救者中较低的一等。耶稣从来没有说:“我认识你们,但你们要错过千年国 ↗。”

被他认识

他所认识的人

  • “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约翰福音 10:14
  • “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摩太后书 2:19
  • “我也认识他们……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翰福音 10:27–28

被他认识:属他的人,有永生。

他不认识的人

  •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 7:23
  • “我不认识你们”(门已经关了)马太福音 25:12
  • “我不晓得你们是那里来的……离开我去罢!”路加福音 13:27
  • 李常受:“不承认、不认可”《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六十四篇

从未被他认识:从来不属他。

马太福音呈现两个最终结局,不是三个

一条拥挤宽阔的大路穿过华丽城门通往幽暗峡谷,旁边一条狭窄多石的小路向上通往阳光下的小门,只有少数人在走的插画
“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马太福音 7:13–14)

马太福音的上下文排除李常受的解释。耶稣呈现两个最终结局,不是给赎民的一个第三、暂时类别:宽路通向灭亡,窄路通向生命(马太福音 7:13–14)。在马太福音 8:11–12,以为自己理当与亚伯拉罕同席的以色列人被赶到外面的黑暗,信的外邦人却进入筵席。

在马太福音 22:11–14,没有穿礼服的人被捆起手脚,丢在外面的黑暗里。他不是一位正在受改正的已得救信徒,而是一个没有资格进入王筵席的人。在马太福音 25:30,无用的仆人同样被丢在外面的黑暗里。接着耶稣在同一篇审判教导的结尾把人分成两群:义人进入永生,恶人进入永刑(马太福音 25:31–46)。

李常受必须加上一个耶稣从未提过的第三类:已得救的基督徒被丢在外面的黑暗、被排除在国度以外,受整整一千年的刑罚,之后才进入永生。马太福音从未称被赶出去的人为赎民,从未把外面的黑暗说成暂时管教,也从未说刑罚会在千年后结束。反覆出现的对比是生命或灭亡,进入或被排除,永生或永刑。

两个最终结局,还是三个?

马太福音呈现的

  1. 义人 进入国度永生 马太福音 7:14;8:11;25:34、46
  2. 恶人 被丢在外面的黑暗永刑 马太福音 7:13;8:12;22:13;25:30、46

李常受的体系加上的

  1. 成熟的信徒 千年国度的赏赐永生
  2. 不成熟的信徒 在外面的黑暗一千年永生 马太福音从未提过的第三类
  3. 不信的人 永刑

李常受,《启示录生命读经》第五十七篇

阅读 George Zeller 牧师的研究:〈哀哭切齿〉 →

同一句话,出现六次

李常受自己的解经显明这第三类人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马太福音六次用到“哀哭切齿”这句话(8:12;13:42;13:50;22:13;24:51;25:30)。李常受承认,其中两次是“关于假信徒(13:42)和邪恶外邦人(13:50)的沉沦”,他们被丢在火炉里;他也说“那些在永火里灭亡的人要哀哭切齿”。他却说其余四次是指“失败的信徒”,并且“这不是指永远的沉沦,乃是指时代的惩罚”(《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六十六篇 ↗)。

经文本身没有任何转换的记号。在希腊文里,这六处的句子一字不差:ἐκεῖ ἔσται ὁ κλαυθμὸς καὶ ὁ βρυγμὸς τῶν ὀδόντων,“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同一卷福音书,同一位说话者,同样的话。差别是李常受加上去的。

对于马太福音 8:12 的“国度之子”(和合本作“本国的子民”),李常受称他们为“得救的犹太人”(《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 ↗),并引路加福音 13:24–30 为证(《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路加的平行经文正说明他们是谁。家主回答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那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接着说:“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神的国里,你们却被赶到外面,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路加福音 13:27–28)。李常受说他们是得救的人;耶稣却说他不认识他们。

马太福音从来没有为外面的黑暗定下终点。李常受加上了一个:千年国。犹大书讲到为假师傅存留的黑暗时,倒是给了期限:“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犹大书 13;参彼得后书 2:17)。

同一句话,两种结局?

李常受:“沉沦”

  • 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 13:42
  • 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 13:50

李常受:“失败的信徒”

  • 被赶到外边黑暗里马太福音 8:12
  • 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 22:13
  •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马太福音 24:51
  • 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 25:30

六处都以同一句希腊文结束:ἐκεῖ ἔσται ὁ κλαυθμὸς καὶ ὁ βρυγμὸς τῶν ὀδόντων。李常受的分类见《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六十六篇。

彼得:永远的国

李常受在马太福音以外,也照样解读国度。彼得劝勉信徒:“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地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得后书 1:10–11)。李常受说,这国“要作他忠信信徒的赏赐……使他们在千年国里,在神的荣耀中有分于他的君王职分”,又说“有相当多的基督徒不会有这样的进入”(《彼得后书生命读经》第六篇 ↗)。

彼得没有称它为一千年的国,而是称它为永远的国。“永远”原文是 aiōnios,就是“永生”(约翰福音 3:16)和“永刑”(马太福音 25:46)所用的同一个字。李常受必须把永远的国改成一千年的赏赐。彼得也没有把丰富的进入与延迟的进入相对比。他把这进入连于信徒所蒙的“恩召和拣选”本身,并说没有这几样的人,是“忘了他旧日的罪已经得了洁净”(彼得后书 1:9)。

书信其余的部分显明了另一个结局。那些“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被缠住的人,“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得后书 2:20)。彼得在结尾警告信徒:“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彼得后书 3:17)。他把永远的国与永远的黑暗对立,中间没有一段千年的刑期。

保罗与路加没有提出第三类人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警告也无法放进李常受的制度里。他提醒他们:“你们向来跑得好”,又问是谁拦阻他们不顺从真理(加拉太书 5:7)。他对那些想要靠律法称义的人说:“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又说“你们……是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 5:2、4)。保罗没有安慰他们说,他们仍永远稳妥,只是在等候一千年的刑罚。他所关切的是他们回转归向福音,不是接受暂时被排除在国度之外。

关于恶仆的平行警告同样直接。马太福音把这仆人放在假冒为善的人中间;路加福音说主人要“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路加福音 12:45-46)。被放在不信或不忠心之人当中的仆人,不是一个正在接受父亲管教的已得救儿女。

罗马书 8:1 并不否认神管教他的儿女,却排除了在基督里之人所受的定罪性审判。李常受把外面的黑暗、被排除在国度之外,以及与第二次死有关的刑罚称为“管教”,但这些正是圣经用来描述末后审判的图像。

保罗自己的担忧也指向同一个方向。他告诉哥林多人,他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哥林多前书 15:2)。他对加拉太人说:“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拉太书 4:11);又打发人去帖撒罗尼迦,“恐怕那诱惑人的到底诱惑了你们,叫我们的劳苦归于徒然”(帖撒罗尼迦前书 3:5)。如果信徒最坏的结局只是在黑暗里一千年,之后进入永生,那么保罗所带领归主的人就没有一个会徒然相信,他的劳苦也不会白费。保罗写信时却认为那是可能的。

保罗的担忧:“徒然”
  • “若不是徒然相信”哥林多前书 15:2
  • “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拉太书 4:11
  • “叫我们的劳苦归于徒然”帖撒罗尼迦前书 3:5

如果最坏的结局只是黑暗中一千年、然后永生,保罗所做的就没有一件会是“徒然”。

李常受自己的解经彼此矛盾

李常受对约翰壹书的解释清楚说出历代教会的读法,而在这一点上他是对的。约翰说的不是外人,而是召会中自称认识神的人:“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翰壹书 2:4)。李常受也照样应用这个检验。他写道,神的儿女不会“习惯地犯罪”;一直说谎的人“可能没有从神而生”;实行罪的人“没有看见他,也不认识他……这是不信者的光景”。他又说,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显明于他所实行的,是义还是罪”(《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六篇 ↗)。

圣经末了也划出同一条界线:“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 21:8)。城外有“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启示录 22:15)。

然而当李常受讲到加拉太书 5:19–21 保罗所列的同样罪行,也就是结尾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的那段经文时,他却反过来说:这“与信徒的得救无关”,行这些罪的人是“不能承受要来的国度作为赏赐”(《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 ↗)的信徒。

罪行相同,“行”这个字也相同。在约翰壹书,李常受说实行罪是不信者的标记,即使那人自称认识神;在启示录,淫乱、邪术、拜偶像与说谎的结局是第二次的死;在加拉太书,李常受却称行淫乱、拜偶像、邪术的人为只失去赏赐的信徒。这些读法不可能都对。保罗、约翰与启示录彼此一致(哥林多前书 6:9–11;以弗所书 5:5–6),只有李常受对保罗的赏赐读法与众不同。

“这与信徒的得救无关。行这几节所列肉体之事的信徒,不能承受要来的国度作为赏赐。”

“It is not related to a believer’s salvation. Those believers who practice the works of the flesh listed in these verses will not inherit the coming kingdom as a reward.”

李常受,《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 ↗李常受解释加拉太书 5:21,保罗在那里说,行肉体之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显明于他所实行的,是义还是罪。”

“Whether one is a child of God or a child of the Devil is manifested by what he practices, righteousness or sin.”

李常受,《约翰壹、贰、参书,犹大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六篇 ↗李常受解释约翰壹书 3:10。
同样的罪,相反的判决
约翰壹书,照李常受的解释启示录 21:8;22:15加拉太书第五章,照李常受的解释
实行罪的人,即使说“我认识他”约翰壹书 2:4;3:6–10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行淫乱、拜偶像、邪术等事的人加拉太书 5:19–21
判决:“不信者的光景”李常受,《约翰壹、贰、参书,犹大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六篇判决:火湖,第二次的死启示录 21:8判决:只失去赏赐的“信徒”李常受,《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

“不要自欺”

保罗和约翰早就料到,会有人想把这些警告解释掉。他们一再说,行这些罪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也一再告诉召会,不要让任何人改变这话的意思。“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哥林多前书 6:9)。“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以弗所书 5:6)。“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拉太书 6:7–8)。“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壹书 3:7–8)。

这些警告所防范的,不是少得一点赏赐。保罗把败坏与永生相对,把神的愤怒与在基督和神国里的分相对(以弗所书 5:5–6)。使徒们也没有预料欺哄会从外面来。约翰写信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约翰壹书 2:26),这些人曾在召会中,后来从召会出去了(约翰壹书 2:19)。

在加拉太书 5:21,保罗说他是在重复自己的话:“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他当面说过,又写下来。李常受对这节经文的解释,正是保罗写这话要排除的那种安慰:“这与信徒的得救无关。”(《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 ↗)使徒们不只一次告诉众召会,不要被说这种话的人欺哄。

事先的警告

使徒们

  • “不要自欺”: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 6:9
  •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神的愤怒必临到”以弗所书 5:6
  •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顺着情欲的“收败坏”加拉太书 6:7–8
  • “不要被人诱惑”:“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壹书 3:7–8
  •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加拉太书 5:21

李常受

  • “这与信徒的得救无关”《加拉太书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

在任何人说出这种安慰之前,保罗就已经警告众召会了。

以弗所书 5:5–6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保罗点出这些罪,点出结局,又警告那些要把结局说轻的人。

加拉太书 6:7–8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7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8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顺着情欲所收的,是与永生相对,不是与千年国的赏赐相对。

那么哥林多前书 3:15 呢?

黄昏时,一位建造者站在山坡安全处,看着木草建成的房子燃烧,而摆着金银器皿的石屋安然无损的插画
“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稭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哥林多前书 3:12–13)

千年国度排除教义的辩护者常引用哥林多前书 3:15:“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这节经文确实教导,真正得救的人可能失去赏赐(参约翰贰书 8)。问题是它是否教导更多。

保罗是在对一个因教师而分裂的召会说话(哥林多前书 3:1–4)。他刚刚提到其中两位:“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因为我们是与神同工的”(哥林多前书 3:6、9)。第 10 到 15 节的建造者,是像保罗和亚波罗这样的工人,在基督这根基上建造召会。金、银、宝石,或草木、禾稭,描述的是这工程的品质,不是一张罪的清单。说谎、偷窃、奸淫,并不是放在基督根基上的廉价建材。“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哥林多前书 3:13)。火在那一日试验工程;被烧的是工程,建造的人得救。这段经文完全没有提到外面的黑暗、被排除在国度之外,或一段刑罚的时期。

保罗也没有让哥林多人等到死后才完成改正。接下来的话就是呼召他们现在改变:“人不可自欺……倒不如变作愚拙,好成为有智慧的”(哥林多前书 3:18)。在这之前,他也说出另一种结局:“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哥林多前书 3:17)。

3:15 所说的也不是活在那些使人不能承受国度之罪中的人。三章之后,保罗对同一个召会说,淫乱的、拜偶像的、偷窃的等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接着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已经洗净”(哥林多前书 6:9–11)。建造的工程被烧是一回事,实行那些使人不能承受国度的罪是另一回事。李常受把两者混为一谈,保罗在同一封信里却把它们分开。

同一封信里的两件事

在基督上建造的工程

  • 谁:像保罗和亚波罗这样的建造者,“与神同工的”哥林多前书 3:5–10
  • 试验什么:他们工程的品质,是金还是禾稭哥林多前书 3:12–13
  • 结局:工程可能被烧,“自己却要得救”哥林多前书 3:15

行罪

  • 谁: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哥林多前书 6:9–10
  • 结局:“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 6:10
  • 出路:“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已经洗净”哥林多前书 6:11

李常受用前者来读后者,于是行罪只是失去赏赐。

每一个神的儿女都是得胜者

收割时的麦田,金黄的麦子中夹杂深色的稗子,收割的人把稗子捆起来烧,把麦子收进仓里的插画
“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马太福音 13:30)

约翰壹书也推翻了只有一小群基督徒是得胜者的说法。“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约翰随即把得胜者定为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约翰壹书 5:4–5)。这里的“胜过”与启示录应许中“得胜的”所用的是同一个希腊动词 nikaō。得胜不是恢复里少数菁英的身分,而是每一个真正从神而生之人的身分。

这个定义不但不与启示录二至三章冲突,反而解释了它。别迦摩因持守基督的名、没有弃绝信仰而受称许(启示录 2:13);非拉铁非因遵守基督的道、没有弃绝他的名而受称许(启示录 3:8–10)。呼召得胜,是呼召众教会在假教训、妥协与逼迫中持守基督。这正是约翰壹书所说的、以信心持守到底的得胜。

启示录从未说基督已经拯救的一些人会不得胜,并在外面的黑暗里受一千年刑罚。它呼召所有有耳可听的人悔改、持守并藉信心得胜。它的结论给出两个最终结局:“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不信的人却要在火湖里有分(启示录 21:7–8)。没有第三类赎民先受如地狱般的千年刑罚,之后才进入永生。

约翰壹书也没有把得胜说成毫无罪过的完全。它区分偶然犯罪与一种安于不法的持续生活,并将从神而生与被基督改变的生命连在一起(约翰壹书 3:6–10)。耶稣也作同样的区分:他说假先知可以凭着果子认出来(马太福音 7:15–16),这句话紧接着他对那些称他为“主”却不为他所认识之人的警告。麦子与稗子的比喻同样显示,假冒者可以与真的一同生长,直到最后的分别(马太福音 13:24-30, 36-43)。圣经有假冒信仰的类别;李常受的制度却以一个自称已得救、却失败并要受暂时如地狱般刑罚的类别取代它。

所有属基督的人都是神的儿女,并与基督同作后嗣(罗马书 8:16–17)。圣经没有把赎民分成一类承受基督的国,另一类在死后受如地狱般的刑罚。

启示录 2:13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13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

基督称许教会在付代价的压力下持守他的名和信仰。

启示录 3:8–10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8我知道你的行为,你略有一点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没有弃绝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给你一个敞开的门,是无人能关的。

9那撒但一会的,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犹太人,乃是说谎话的,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下拜,也使他们知道我是已经爱你了。

10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试炼的时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试炼。

基督称许非拉铁非遵守他的道、没有弃绝他的名并忍耐到底。

启示录 21:7–8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7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

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启示录最后的对比,是承受产业并作神儿女的得胜者,与面对第二次死的不信者之间的对比,不是两类都永远得救之人的对比。

后来形成的制度,不是使徒的教导

这并不只是历史上以不同形式出现过的前千禧年论。那种把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排除在千年国外,并把外面的黑暗或火一般的刑罚分配给他们的特定制度,出现得很晚。它与维多利亚时代的教师 Robert Govett 有关;他的信徒被排除在千年国之外的教义,深刻影响了倪柝声从中吸收预言教导的圈子。

保罗警告,后来的时候,有人会藉着“鬼魔的道理”离弃真道(提摩太前书 4:1)。这不表示每一个后来出现的教义都是鬼魔的教义;却表示基督徒必须以使徒的福音检验后来的制度,而不是因为它声称使人更认真追求圣洁就接受它。千年国排除论没有通过这项检验,因为它把末后审判的警告改为那些它坚称永远稳妥之人的暂时刑罚。

最接近使徒的基督徒所教导的却是另一回事。他们把悔改放在今生:“我们还在这世上的时候,要全心悔改……因为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就再也不能认罪或悔改了”(革利免二书 8 ↗)。士每拿的监督坡旅甲(据爱任纽说,他是使徒约翰的门徒)对召会说:“我们若在今世讨他喜悦,也必得着来世”(坡旅甲致腓立比人书 ↗),又警告召会中的年轻人:“无论是淫乱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致腓立比人书》5)。论到一位落在贪婪里的长老,他警告说:“人若不保守自己远离贪婪,就要被偶像玷污,并要像外邦人一样受审判”(《致腓立比人书》11)。安提阿的伊格那丢约在主后 110 年,把国度与火并列:“败坏家庭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而“用邪恶的教训败坏神的信仰……要往永火里去”(《致以弗所人书》16 ↗)。

他们也把外面的黑暗与永火放在一起,而不是一段千年的刑期。爱任纽说,神与“悔改归向他的人”和好,却为“不悔改、躲避光的人,预备了永火和外面的黑暗”(驳异端,卷四第 40 章 ↗)。亚他那修描述审判时也说:“为善人存留的是天国,为作恶的人存留的是永火和外面的黑暗。”连期待字面千年国的游斯丁也说:“信我们基督的人,要在耶路撒冷住一千年”(与特来弗对话,第 81 章 ↗),并没有一类被关在外面的信徒。相反地,李常受说外面的黑暗“不是指永远的沉沦,乃是指时代的惩罚”(《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六十六篇 ↗)。

排除教义从哪里来
Robert GovettRobert Govett1813–1901 · 英国
倪柝声倪柝声1903–1972 · 中国
李常受李常受1905–1997

照片:Govett 与倪柝声,公共领域(Wikimedia Commons);李常受,取自 witnesslee.wordpress.com。

使徒约翰的门徒
使徒约翰使徒约翰耶稣的门徒
士每拿的坡旅甲士每拿的坡旅甲约 69–155 年
安提阿的伊格那丢安提阿的伊格那丢约 110 年殉道

上文引用了他们两人。两人都不知道有一类信徒会被排除在国度之外一千年。

坡旅甲:爱任纽,《驳异端》卷三第 3 章第 4 节。伊格那丢:《伊格那丢殉道记》第 1 章。圣像:Andreas Ritsos(1449–50 年);坡旅甲圣像;伊格那丢圣像,十七世纪。皆属公共领域。

这个警告也适用于李常受本人

再多的职事活动都不能证明一个人属于基督。马太福音第七章特别警告,公开的属灵工作可以和基督“从来不认识”那人同时存在。写下数百篇生命读经、讲道、建立组织、赢得跟随者,都不能推翻耶稣的话:“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李常受自己对约翰壹书的解释使这项检验格外直接。他写道,习惯性说谎是人“可能没有从神而生”的记号;“犯罪乃是罪人的生活”;过犯罪生活的人是在“不信者的光景”(《约翰一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六篇 ↗)里。他又说,一个人是神的儿女还是魔鬼的儿女,显明于他所实行的事。

前资深同工 John Ingalls ↗ 在《在爱中说真话 ↗》中记述,长老与同工曾反覆私下与李常受会面,向他提出严重的关切。李常受后来却把这些人说成背叛者,并吩咐信徒隔离他们。《Sal Benoit ↗ 与李常受的 1978 年电话录音》同样记录李常受拒绝回答一位同作长老者关于与职事有关之财务承担责任的问题。主才知道任何人最终的属灵光景,但基督徒不必先决定那最终审判,才能决定是否跟随一位教师。耶稣说,拒绝反覆劝戒的人,应被看作在基督徒交通之外(马太福音 18:15–17)。李常受的教义与榜样应当被拒绝,而非跟随。

“凡是神的儿女,都不会习惯地犯罪……若有人一直有说谎的习惯,这是他可能没有从神而生的记号。”

“No one who is a child of God practices sin habitually... if someone has the practice of lying continually, this is a sign that he probably has not been born of God.”

李常受,《约翰壹、贰、参书,犹大书生命读经》第二十六篇 ↗李常受解释约翰壹书 3:4–10,并区分偶然犯罪与习惯性的罪。
“为了避免现今的动乱带来进一步的损害,我们需要对这传染病实行严格的隔离。”

“To avoid further damage by the present turmoil, we need to practice a strict quarantine over this contagious disease.”

李常受,《新约的职事与使徒的教训和交通》 ↗李常受告诉读者如何对待他所描述的异议者。

本文所考量的经文

马太福音 7:21–23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22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23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耶稣没有提供他所认识为已得救、却只被暂时排除的类别。他说自己从来不认识那些行不法的人。

约翰福音 17:3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永生是认识父与子,因此耶稣所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具有决定性。

约翰福音 10:27–28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2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耶稣认识他的羊并赐他们永生,这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的判决正相反。

约翰壹书 5:4–5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约翰把每一个因信基督从神而生的人都称为得胜者,不是一个运动里少数的菁英。

约翰壹书 3:6–10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7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人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

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10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约翰把生命的方向与一个人的基督信仰告白是否真实连在一起,这与把持续的不法视为不影响救恩的教义相反。

马太福音 18:15–17中文和合本 · 公有领域 ↗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做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耶稣给教会一个实际的回应:一个持续拒绝改正的人,不应被视为忠心的弟兄或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