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常受寫道:「我們相信全本聖經,聖經裡的每一個字,都是神所默示的。然而,聖經裡並不是每一個字都是神的話。」(《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十四篇 ↗)
他不只把後面那句話用在創世記三章蛇的話上,也用在教導神子民怎樣生活的經文上。詩篇第一篇「是用錯誤的觀念,就是人的觀念,錯誤地寫成的」(《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在詩篇十九篇稱頌神律法的經節裡,大衛「是『該隱』」。約伯記是「人的看法的記錄」,「沒有向神獻上的禱告或讚美」(《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 ↗)。雅各的教導「可能是敬虔的,卻不是神的話」(《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十四篇 ↗)。箴言「不是直接從神來的話」(《箴言生命讀經》第六篇 ↗)。在溫柔和忍耐上跟隨耶穌,則是「完全不對」的(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之高峰過生活的實行之路,第二章 ↗)。
他分辨哪一段是哪一種的標準,出自他自己的體系:合乎「神的經綸」的,是「神說的」;「高舉律法」的,則是「聖作者人的觀念」(《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彼得的說法正好相反:「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 1:21)
本文原是李常受與諾斯底派一文的一部分。主後約一百八十年,愛任紐描述了諾斯底派在聖經和他們相反時怎樣回應(見下)。李常受並沒有教導他們那一套宇宙論;相似之處在於怎樣對待聖經:經文仍留在聖經裡,但只有合乎體系的部分,才算是神在說話。以下每一段,先列出神的話,再列出李常受的讀法,然後是聖經其餘部分的見證。每一處引文都附上出處。
「他們被人用聖經駁倒的時候,就反過來指控這些聖經,好像它們不正確、沒有權威,又說聖經意思含糊,不明白傳統的人,無法從聖經中得出真理。」
「When, however, they are confuted from the Scriptures, they turn round and accuse these same Scriptures, as if they were not correct, nor of authority, and [assert] that they are ambiguous, and that the truth cannot be extracted from them by those who are ignorant of tradition.」
跟隨耶穌

29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李常受年輕時受的教導是:「耶穌溫柔忍耐,所以我們要在溫柔和忍耐上跟隨耶穌。」他的評語是:「表面看,這教導是對的,但在本質上,卻是完全不對的。」他說,跟隨耶穌乃是「不是憑人的生命,乃是憑神聖的生命」而活,讓神「一切神聖的屬性成為人性的美德」。他又說:「基督徒的生活,不在於外面愛人,或在人的倫理上溫柔、忍耐。」(《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之高峰過生活的實行之路》第二章 ↗)
使徒們從來沒有把裡面的生命和外面的榜樣對立起來。耶穌說:「我給你們做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翰福音 13:15)彼得說,基督「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接著描述那腳蹤:祂沒有犯罪,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得前書 2:21–23)。保羅把兩者合在一起:「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腓立比書 2:12–13)溫柔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拉太書 5:22–23),幾節之後又成了命令:「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拉太書 6:1)聖靈所結的,正是信徒被吩咐去行的。
詩篇第一篇

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3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4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
5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
6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李常受教導,詩篇作者「說出兩種觀念——人的觀念和神聖的觀念」,並把詩篇第一篇歸在前一種:「詩篇第一篇是好的,但它是照著錯誤的觀念寫的……我們不該高看詩篇第一篇。它是用錯誤的觀念,就是人的觀念,錯誤地寫成的。」他說這些作者「按照他們人的觀念,在領會上是錯的」,而「當他們說錯的時候,神進來藉著他們說話」(《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他自己舉的例子卻指向相反的方向。李常受引用詩篇七十三篇,那裡詩人看見惡人亨通;但這篇詩最後在聖所裡證實了詩篇第一篇:「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73:17–18)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 3:16),耶穌引用詩篇時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約翰福音 10:35)。新約也幾乎逐句重複詩篇第一篇。
| 詩篇第一篇 | 新約 |
|---|---|
| 第 1 節:不從惡人的計謀 | 「濫交是敗壞善行」哥林多前書 15:33 |
| 第 2 節:喜愛律法 |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各書 1:25 |
| 第 3 節:結果子的樹 | 「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約翰福音 15:5 |
| 第 3 節: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 「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 4:8 |
| 第 4 節:糠秕 | 「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馬太福音 3:12 |
| 第 5 節:審判 | 「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哥林多後書 5:10 |
| 第 6 節:兩條路 | 「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馬太福音 7:13–14 |
耶利米用詩篇第一篇同樣的圖畫來講信靠:「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耶利米書 17:7–8)雅各書 1:25 幾乎又是詩篇第一篇 2–3 節:那「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李常受說讀者照「天然的領會」(《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十三篇 ↗)讀的,正是這一節。
另外三篇詩篇

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11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
1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
2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
6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
詩篇十九篇稱頌神的話:「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守著這些便有大賞。」(19:7、11)諸天述說神榮耀的前半篇,李常受算在生命的線上;這一段卻不算:「在一至六節,他是『亞伯』;在七至十一節,他是『該隱』。」他說,遵守神的誡命便有大賞,這個觀念「不是照著神新約經綸神聖的觀念」(《詩篇生命讀經》第九篇 ↗)。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 7:12)耶穌對那少年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 19:17)
詩篇十五篇問:「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答案是:「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李常受說:「這似乎是一篇很好的詩,但實際上這篇詩是在善惡知識樹的線上。」(《詩篇生命讀經》第七篇 ↗)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 5:8)又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 14:23)約翰說:「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翰一書 3:7)
詩篇三十四篇說:「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我脫離一切患難。」(34:6)李常受說:「在這篇詩裡,他把一切功勞都歸給神,但實際上是他假裝瘋癲救了自己。假裝是一種虛謊。」(《詩篇生命讀經》第十六篇 ↗)彼得把這篇詩引給信徒作教訓(彼得前書 3:10–12),約翰也說基督應驗了它:「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翰福音 19:36)
約伯記

8耶和華問撒但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李常受承認「從道德上說,約伯非常好」,又說「神甚至向撒但誇耀約伯有多好」。但他把敬畏神排在他自己的目標之下:「甚至在敬畏神這件積極的事上,也沒有什麼是真正積極的……敬畏神、遠離惡事是不夠的,實際上這並不積極。最積極的事乃是彰顯神。」論到整卷書,他說:「約伯記……是根據人的觀念而有之人的看法的記錄……這卷書裡沒有向神獻上的禱告或讚美……沒有一點跡象顯示約伯、他的三個朋友和以利戶對神有任何渴慕。」(《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二篇 ↗、第三十六篇 ↗)
翻開這卷書就知道。約伯「伏在地上下拜」,說:「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0–21)他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19:25–26),又說:「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23:3)「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42:10)同一卷書也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28:28),正是李常受說「不夠」的那兩件事。最後神對約伯的朋友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使徒們也稱許敬畏神本身:「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 10:35)神自己也把約伯和挪亞、但以理並提,說到「他們的義」(以西結書 14:14)。
雅各書

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23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24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李常受寫道,讀者也許會說:「雅各說我們應當作行律法的人,這是對的。」但「我們若這樣讀聖經,就是按天然的領會讀,而不是照著那靈的光照讀」。李常受說聖經每一個字都是神所默示的,接著卻把雅各書和創世記三章蛇的話、馬太福音十六章彼得勸主的話歸在一類:是神所記載的,卻不是神的話(《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十四篇 ↗)。這是兩頭都要:名義上是神所默示的,實際上卻不是神的話。他寫道,雅各論到「看顧孤兒寡婦、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說『主若願意』」這些話,「可能是敬虔的,卻不是神的話」。他又說雅各「多少偏離了神的經綸」(《雅各書生命讀經》第十三篇 ↗、第十四篇 ↗、第五篇 ↗)。
蛇和彼得的話,在聖經裡面就被糾正了;雅各書卻從來沒有。而「行道」並不是雅各自己的意思。耶穌先說過:「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馬太福音 7:24)
閱讀全文:李常受、雅各與保羅 →傳道書

11智慧人的言語好像刺棍;會中之師的言語又像釘穩的釘子,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
李常受寫道,所羅門從他的實驗中得出的結論,「不應當被看作是從神來的神聖啟示,雖然它們被收在聖經裡」。他承認這卷書的結語「可以看作箴言,就是智慧的話」(《傳道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
傳道書說自己的言語「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12:11),保羅也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 3:16)。
箴言

11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
12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李常受寫道,箴言「記在神的話裡,卻不是直接從神來的話,乃是許多智慧人的話,特別是所羅門的話」。他承認這些話「是神的話,因為它們在聖經裡」,卻說「我們若憑天然人接觸它,它對我們就不是神的話」。在論箴言的第一篇信息裡,他說這卷書能幫助講道德的人「修養自己」,「卻不能幫助你成為一個活在靈裡的人……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箴言生命讀經》第六篇 ↗、第一篇 ↗)。
新約卻把箴言當作聖經引用。雅各引用箴言 3:34:「所以經上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 4:6)希伯來書稱上面那段箴言為「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希伯來書 12:5–6)。保羅說「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 2:6),引的是詩篇 62:12 和箴言 24:12。箴言自己也說:「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30:5)
李常受怎樣決定什麼是神的話
每一次,李常受都說出他的標準,而那標準出自他自己的體系:神的經綸、神人、彰顯神。最清楚的例子在詩篇。詩篇第一篇和第二篇是同一位作者,李常受卻說:「第一篇是照著人的觀念,由大衛直接說的。第二篇也是大衛說的,但實際上是神說的。」接著「在詩篇三至七篇,又是大衛的語氣,但在詩篇八篇,神的語氣來了」。他的理由是:「神聖的觀念」是「關於祂在基督裡永遠的經綸」,而「聖作者人的觀念高舉律法,作為他們中心的強調」(《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 經文 | 李常受 |
|---|---|
| 被稱為神的話 | |
| 詩篇第二篇:「當以嘴親子……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 | 「實際上是神說的」;「乃是投靠基督」《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 詩篇第八篇:「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 「在詩篇八篇,神的語氣來了」《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 被稱為人的 | |
| 詩篇第一篇:「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 | 「用錯誤的觀念,就是人的觀念,錯誤地寫成的」;人的觀念「高舉律法」《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 詩篇三至七篇 | 「又是大衛的語氣」《詩篇生命讀經》第一篇 |
| 詩篇十五篇:「行為正直、做事公義」 | 「在善惡知識樹的線上」《詩篇生命讀經》第七篇 |
| 詩篇 19: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 | 「在七至十一節,他是『該隱』」;遵守誡命便有大賞的觀念「不是照著神新約經綸神聖的觀念」《詩篇生命讀經》第九篇 |
| 雅各書 1:22:「你們要行道」 | 「可能是敬虔的,卻不是神的話」;雅各「多少偏離了神的經綸」《雅各書生命讀經》第五、十四篇 |
| 約伯記 1:8:「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 「沒有什麼是真正積極的」;「最積極的事乃是彰顯神」《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二篇 |
| 馬太福音 11:29:「我心裡柔和謙卑……學我的樣式」 | 「表面看……是對的,但在本質上……完全不對」;「你必須是一個神人」《高峰》第二章 |
| 傳道書:所羅門的結論 | 「不應當被看作是從神來的神聖啟示」;那是「作者研究的結論」《傳道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
| 箴言 | 「不是直接從神來的話」;不能幫助人活「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箴言生命讀經》第一、六篇 |
同一位作者,同一卷書。一篇詩是神的話還是「人的觀念」,取決於它合不合乎這個體系。在詩篇裡,講基督的是「神說的」,高舉律法的是「人的」,即使那篇詩稱頌的是神自己的律法;在別處,同一個標準也把行道、敬畏神、在溫柔上跟隨耶穌都放到一邊。是體系在檢驗聖經,而不是聖經在檢驗體系。
生命讀經與「字句」
李常受把「照著字句的路」讀聖經,和「照著那靈和生命的路」讀聖經對比。他說:「大多數基督徒把那靈和生命的新約,作成了字句的舊約……太多基督徒把新約作成了字句的箴言、規條、勸勉和指示。我們的生命讀經已經使全部舊約,作為神的話,成了靈和生命的書。」(《箴言生命讀經》第一篇 ↗)
他沒有說生命讀經是必需的;他說人可以讀聖經卻不到基督這裡來,這也是對的(約翰福音 5:39–40)。但保羅說「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 3:6),講的是舊約,就是「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3:7),不是講照明白的意思讀新約的命令。李常受卻把「字句」套在這些「規條、勸勉和指示」(《箴言生命讀經》第一篇 ↗)上,包括「要行道」。耶穌也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 6:63)
聖經可以照明白的意思來讀

使徒寫信是要人讀得懂。保羅說:「我們現在寫給你們的話,並不外乎你們所念的,所認識的」(哥林多後書 1:13),又說:「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祕。」(以弗所書 3:4)
庇哩亞人連使徒保羅的話也拿聖經查驗:他們「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路加稱讚他們「賢於」別人(使徒行傳 17:11)。愛任紐說明了這樣查驗為什麼可靠:「謬誤看似可信……卻需要偽裝;真理卻毫無偽裝,所以被交託給孩童。」(駁異端,卷三第 15 章 ↗)
彼得警告過這件事。保羅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6)。
「謬誤看似可信,與真理相像,卻需要偽裝;真理卻毫無偽裝,所以被交託給孩童。」
「For error is plausible, and bears a resemblance to the truth, but requires to be disguised; while truth is without disguise, and therefore has been entrusted to 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