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李常受地方召会 · 资料与背景

为何李常受“赐生命的灵”教义不能成立?

罗马书 8:11 说,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灵也使信徒必死的身体得生命。然而李常受说,基督的复活“产生了赐生命的灵”。

施洗约翰在约旦河为耶稣施浸,天开了,一只白鸽降下的插画
耶稣受浸时,子站在约旦河中,圣灵“彷佛鸽子,降在他身上”,父从天上说话(路加福音 3:21–22)。

李常受的教义不只是肯定复活的基督赐生命这个圣经事实。他教导基督自己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并作为圣灵进到信徒里面。在李常受的说法里,这正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如何分赐神圣生命并产生基督的身体。

李常受以哥林多前书 15:45 为这个次序的根据,保罗在那里称末后的亚当为“赐生命的灵”。但李常受从这句话建立起更大的认同: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那灵作为圣灵进到信徒里面,而这分赐成为神工作的中心。

“在复活里,基督作为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并作为圣灵进到他的信徒里面。”

“In resurrection Christ as the last Adam became the life-giving Spirit and entered into His believers as the Holy Spirit.”

李常受,《神的经纶与分赐》 ↗李常受把这个主张放在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把生命分赐到信徒里面的说明中。
“这意思是说,主在复活以后成了实际的灵。”

“This means that after His resurrection the Lord became the Spirit of reality.”

李常受,《神圣的经纶》 ↗李常受把约翰福音 14:16–20 解作主与那灵是一,并把它与哥林多前书 15:45 下半节连在一起。
本文所比较的两种主张

李常受的分赐次序

  1. 1成为肉体、死与复活
  2. 2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
  3. 3李常受称这灵为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终极完成
  4. 4基督作为圣灵进到信徒里面
  5. 5神圣生命被分赐,以建造身体

新约所呈现的关系

  1. 1复活前,圣灵已经作工路加福音 1:35;3:22;马太福音 12:28
  2. 2父的灵与耶稣的复活有关罗马书 8:11
  3. 3子求父赐下另一位保惠师约翰福音 14:16–17
  4. 4圣灵为子作见证并荣耀子约翰福音 15:26;16:13–14

罗马书 8:11:叫耶稣复活的灵早已存在

黎明时分在磐石中凿出的园中坟墓,圆石已经滚开,光从里面透出,前景有百合花的插画
“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罗马书 8:11)

罗马书 8:11 与李常受“复活产生了赐生命的灵”的说法无法相容:保罗说那灵既叫耶稣复活,也使信徒得生命。

保罗没有描述一位在基督复活时才产生的灵;基督复活时,那灵早已存在、作工并赐生命。

福音书的其余记载也印证这一点:圣灵参与耶稣的成孕(路加福音 1:35),在他受浸时降在他身上(路加福音 3:22),并在他的职事中作工(马太福音 12:28)。那灵不是到复活时才出现,基督也没有成为那灵的个人位格。

李常受“两个赐生命的灵”的检验反而指向他自己的教导

Jane Carole Anderson ↗ 在 2020 年的原始文章指出,李常受自己的公式里有一个内在矛盾。李常受直接可查的在线文本把这个矛盾说得很清楚。他在《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 ↗》中把教导有两个赐生命的灵称为异端;在《以赛亚书生命读经 ↗》中,他说在基督复活以前“这样一位灵还没有”,又说基督的复活“产生了赐生命的灵”(《以赛亚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一篇 ↗)。罗马书 8:11 却说到那位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灵。

李常受自己的措辞造成了他所定罪的难题:一位在复活以前已能赐生命、叫基督复活的灵,和一位据说在复活里才产生的赐生命的灵。若李常受把两者都认同为同一位圣灵,那么赐生命的灵在复活以前不存在的说法便不成立;若他把两者区分开来,他自己对两个赐生命的灵的警告便反过来指向他的教导。

“教导有两个赐生命的灵,两个能赐生命的灵,乃是异端。”

“It is heretical to teach that there are two life-giving Spirits, two Spirits who give life.”

李常受,《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第六十九篇 ↗李常受用这句话论证基督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
“在基督复活以前,这样一位灵还没有。基督的复活产生了赐生命的灵。”

“Before Christ’s resurrection, such a Spirit was not yet. Christ’s resurrection produced the life-giving Spirit.”

李常受,《以赛亚书生命读经》,第五十一篇 ↗李常受直接把那灵据称的新阶段连到基督的复活。

耶稣把自己与那灵区分开来

耶稣在灯光照亮的楼房里,坐在矮桌旁,晚餐后对门徒说话的插画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翰福音 14:16)

耶稣没有说话,好像他只是以另一个名称作圣灵。他求父赐下“另一位保惠师”;他说他要从父差遣保惠师,灵是从父出来的,并且灵要为他作见证。

约翰福音 16 章延续同一个脉络:那灵听见、说话、取用属于基督的、宣示出来,并荣耀子。这些是关系,不是空洞的称呼:子差遣,灵作见证,灵荣耀子。李常受说子与灵是一个人位,就把这些关系变成一个人位差遣自己,又为自己作见证。

“我们可以说子就是父(赛九6),灵就是子(林后三17)。”

“We may say that the Son is the Father (Isa. 9:6), and that the Spirit is the Son (2 Cor. 3:17).”

李常受,《神圣的经纶》 ↗李常受在讨论父、子、灵的关系时,直接作出这个认同。
“父、子、灵不是三个分开的人位或三个神;他们乃是一位神、一个实际、一个人位。”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Spirit are not three separate persons or three Gods; they are one God, one reality, one person.”

李常受,《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 ↗这个说法比三者不可分开或互相内住的主张更强。
谁差遣谁?

耶稣论圣灵

  • 父要“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约翰福音 14:16
  • 子从父那里差来圣灵约翰福音 15:26
  • 圣灵为子作见证约翰福音 15:26
  • “他要荣耀我”约翰福音 16:14

李常受

  • “那灵就是子”《神圣的经纶》
  • “一位神、一个实际、一个人位”《三一神作三部分人的生命》

如果子与灵是同一个位格,子就是差遣自己,并为自己作见证。

“那灵还没有”不表示圣灵不存在

住棚节时在圣殿院中,祭司从金壶倒水,群众挥动棕树枝,耶稣站在台阶上高声呼喊的插画
“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 7:37)

李常受常把哥林多前书 15:45 与约翰福音 7:39 连在一起:“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但约翰不可能是说圣灵在耶稣得荣耀以前不存在。旧约已有那灵,而福音书也显示,圣灵在基督的成孕、受浸和职事中作工。

眼前的上下文是那灵将来要赐给信徒。与得荣耀的基督相关的那种赐下,当时尚未发生;这不表示基督成了圣灵。约翰福音 7:39 说的是新约中那灵的赐下,却没有抹煞子与灵的区别。

古今解经家都不像李常受那样读哥林多后书 3:17

李常受把保罗“主就是那灵”的话,作为子与圣灵是同一位格的根据。历代的解经家却没有这样使用这段经文。他们没有把它变成李常受所说的“灵就是子”(The Divine Economy, Chapter 9 ↗)。

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 ↗)把本章读作字句与那灵的对比。他把第 17 节与“那灵叫人活”及“那灵的职事”连在一起,然后说保罗所说的是那灵、即保惠师:“那灵是主”。金口约翰的重点是圣灵是主;他没有说子成了圣灵,或子与灵是一个人位。

奥古斯丁(Augustine)把这个区别说得更明白。在讨论哥林多后书 3:17 时,他说圣灵被称为主,并指出保罗紧接着的话“主的灵在那里”,使读者不能因子是非物质的,就以为保罗所指所称的是子为灵。奥古斯丁所指的主的灵是圣灵。

后来的注释家也没有得出李常受的结论。Ellicott 把第 16 节的“归向主”理解为归向主耶稣,并把第 17 节放在那灵的职事旁边读。Pulpit Commentary ↗ 同样把这节经文与赐生命的灵及新约中的自由连在一起。两者都没有说子与圣灵是一个人位。

保罗已说到“永生神的灵”、叫人活的灵,和那灵的职事;接着又说归向主、帕子除去、自由,以及信徒观看主的荣光而被改变。上下文说的是那灵在新约中赐生命的工作,不是把子与灵认同为一个人位。

哥林多后书 3:17 的两位早期读者
金口约翰金口约翰约 347–407 年 · 安提阿
希坡的奥古斯丁希坡的奥古斯丁354–430 年 · 北非

两人都把这节的“那灵”读作圣灵。两人都没有说子成了那灵。

金口约翰:狄奥尼修斯(Dionisius)所绘圣像(1502 年)。奥古斯丁:波提切利,佛罗伦斯诸圣教堂壁画。皆属公共领域。

“主就是那灵”:四种读法与李常受的读法

解经家

  • 那灵,就是保惠师,是主金口约翰,《哥林多后书讲道集》第七篇
  • “主的灵”是圣灵,不是被称为灵的子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卷二
  • 在那灵的职事之下归向主耶稣Ellicott
  • 在新约中赐生命与自由的那灵Pulpit Commentary

李常受

  • “那灵就是子”《神圣的经纶》

这四种读法没有一种使子与圣灵成为同一个位格。

以赛亚书 9:6 不使子成为父

以赛亚书 9:6 称所应许的子为“永在的父”,但这个称号本身并没有说子与父是同一位格。新约显示,子向父祷告(约翰福音 17:1–5),从父而出又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16:28),并坐在父的右边(希伯来书 1:3)。

“永在的父”这个称号不能推翻新约反覆呈现父与子有别的事实。李常受用它来支持把子与灵认同为一个人位的公式,但圣经文本不容许这个结论。

李常受教义真正的问题

李常受的教义没有保留新约反覆呈现的区别。父差遣子;子向父祷告;父与子差遣灵;灵从父而出,为子作见证,并荣耀子。这些不是一个人位暂时扮演的角色,而是新约所给我们看见父、子、灵之间的关系。

李常受保留父、子、灵的用语,却又说他们是“一个人位”(The Triune God to Be Life to the Tripartite Man, p. 48 ↗),并说“灵就是子”(The Divine Economy, Chapter 9 ↗)。他说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然而圣灵在复活以前已经存在、作工,并且与叫耶稣从死里复活有关。结果形成一个神学迷宫,核心是一个本可避免的混淆:从基督赐生命的职事,跳到把子与圣灵认同起来。

圣经的教导更为清楚。父、子、灵是一位神,却是有别的位格。复活的子藉着圣灵把他的生命赐给信徒;灵没有成为子,子也没有成为灵。哥林多前书 15:45 教导复活的基督赐生命;它不要求读者下结论,说基督成了与圣灵同一位格。